新北取締酒駕 騎自行車拒酒測挨罰2400元
新北市警方指出,民眾騎乘慢車,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同樣不得酒駕,除了會遭到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外,若拒絕酒測更會挨罰2400元。
新北市警方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統計今年1月1日至13日取締慢車酒駕25件,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其中並有1人因拒絕酒測,遭加重處罰2400元。
警方指出,除駕駛汽機車不得酒駕外,騎乘慢車,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同樣不得酒駕;另有攔查駕駛堆高機酒駕案件,酒後駕駛動力機械上路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喝酒後就不要再駕駛騎乘交通工具。
新北警於今年1月7日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計取締36件酒後駕車,其中包含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26件。
新北警指出,防制酒駕不分季節不分日夜,將持續維持執法強度,對帶有僥倖心態酒後駕車之違規人絕不寬容,並呼籲民眾遵照「酒前不開車」原則,欲前往飲宴聚餐地點可選擇計程車或大眾運輸,避免酒後駕車返家可能,多加使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服務,防制酒後駕車。
新北警方並規劃於尾牙期間在1月21、22日等2天實施全市同步防制酒駕專案。並持續強化酒駕防制工作至春節、春酒期間,期待能有效降低酒駕危害,保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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