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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拗廠商買電腦 立委團隊捲入喊冤:絕未施壓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服務處的陳姓主任轉介社區長輩需求,請台電興達電廠協助回饋5台電腦,不過電廠溫姓經理卻請電廠包商代購,再由溫透過「浮報施作數量」方式,以工程款支應包商損失,高雄地方法院審結,溫被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2年、緩刑5年。邱志偉今表示,此事僅為社區陳情案件,服務處所有同仁均未遭檢調與法院傳訊,也未曾施壓或指示廠商從事不法行為。
邱志偉說,本月初法院判決時,辦公室已有針對此事澄清,「本人或服務處同仁絕未施壓不法,對於此事牽涉本辦相當遺憾,同時本人也再次強調,本辦未涉案,尊重司法判決」。
邱志偉服務處也澄清,服務處電腦為立法院設備,毋須亦未要求廠商提供,此案為服務處轉介社區長輩需求請台電協助,社區位於台電回饋區,台電依其內部規定同意協助社區需求,不料台電內部與廠商的爭端卻衍生如此風波,服務處實乃受到池魚之殃。
邱志偉服務處表示,此案偵查及審理期間,立委及服務處人員皆未受到院檢傳喚,判決書誤載明是服務處需要的電腦,然起訴書及判決亦未認定立委或服務處有涉案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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