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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援會統計:偷拍私密照 加害人多是親密愛人
婦女救援基金會統計,被騙性私密影像,加害人最多是「熟悉的枕邊人」,有四成是前、現任伴侶,網友兩成居次,其餘有同事、同儕及性伴侶、一夜情對象。警方坦言,除非交往時不拍私密影像,「恐怖情人」行為難防。
十八歲黎姓女子透過交友軟體Tinder結識男網友,見面幾次交往,某次性行為時赫然發現男友架手機偷拍,氣得要求刪除,男友卻不肯,威脅敢分手就散布性愛影片,她求助婦援會後報警。
不止女性,傳統兩性觀念轉變,男性也受害。廿五歲陳姓男子與交往三年多女友結婚前夕,在LINE群組驚見他與女友性愛影片,女友竟說只是單純分享,要他別大驚小怪,他不甘受辱「退婚」。
婦援會統計,性私密影像加害人動機常是不肯分手、威脅交往或勒索金錢,也有藉此要求發生性行為;被害人十歲到五十歲都有。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王伯頎說,分手後散布影片,是「關係報復」性剝削,得不到對方就玉石俱焚,有的還會伴隨性勒索。
婦援會指出,現代性自主觀念開放,許多人基於信任對方可接受被拍攝,甚至認為這是性自主權展現;但有被害人發現外流,卻記不清是哪一任性伴侶,早沒聯繫方式,身心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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