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香釀46人命喪城中城 豆花姨若被判刑最重關5年

高雄城中城大樓火警釀成46死、41傷,檢警全力追查釐清真相。被懷疑涉嫌重大,綽號「豆花阿姨」的黃姓婦人(51歲)與郭姓男友(52歲),昨早移送高雄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黃婦罪嫌重大,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的「失火罪」向法院聲押,她的郭姓男友則諭知6萬元交保。
不過,現行過失致死最重僅可處5年徒刑,公危的「失火罪」部分,也是1年以下徒刑,黃婦雖揹46條人命,若以過失致死論處,黃女最重也僅面臨5年以下徒刑。
檢警查出,郭、黃時常窩在城中城一樓「海祿堂」骨董行後的空屋,13日深夜11時許,郭男先載黃女回城中城,郭先騎機車離開,獨留黃女在空屋;黃疑似在屋內點香驅蚊,離開時卻沒熄滅火源,就將香爐、鐵罐等包起來仍到垃圾桶,餘燼引燃房內的沙發,火勢從空屋內先悶燒,再往屋外蔓延,隨後整棟1至6樓陷入火海。
根據檢警掌握附近監視器畫面時間,黃婦14日凌晨2時16分許離開,約15、16分後,起火的空屋冒出濃煙,當時正要返家的劉姓計程車司機發現燒焦味,目睹茶具行後方房間爆炸,用水管嘗試滅火時已為時已晚,2時46分時,一樓已被火海包圍。
火警發生後,警方陸續傳喚兩人、目擊證人、報案人等多人到分局釐清案情,還在現場找到香爐、鐵罐等疑似點燃沉香的證物,但黃婦說詞反覆,起初坦承有將沉香等物包裹丟入垃圾桶,但疑因大火傷亡慘重,她又改口稱沒有丟入垃圾桶。
據悉,黃在偵詢時說詞反覆,不是說忘記了,就是稱不清楚,對案發當天情況避重就輕,辦案人員一度質疑她「明明其他小事都記得清楚,怎剛發生的事全忘了?」
後來專案小組理清案發當天時間序,最後確認黃婦離開該間空房後,再無人進出這間房間,而火勢也在她離開不久竄出,因此認定她涉有重嫌。昨上午10時許由高雄市刑大移往雄檢複訊,由於事涉46條人命,警方為求慎重罕見出動特勤警力戒護。
檢方歷經約8小時訊問,認為黃罪嫌重大,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向法院聲押,至於郭男因案發前2小時已離開現場,裁定6萬元交保。
黃女2014年改名,據了解,她有多項恐嚇、妨害自由、強盜、傷害等前科,出入警局多次,10年前她因機車被撞壞,向借車的李姓婦人催討賠償金遭拒,教唆3名少年去李婦住家丟汽油彈,所幸火勢很快就被撲滅,此案黃婦一審因罪證不足判無罪,二審改依恐嚇判刑7個月,她上訴三審被駁回,入監服刑。
茶具骨董行洪姓老闆說,黃婦是大樓頭痛人物,平時就與幾個友人聚在那間空屋喝酒,警察巡邏勸導還是不聽,甚至還跟住戶大小聲,他形容那間空屋早已是大樓的「毒瘤」,摘也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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