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阿好」列共同被告 羈押禁見
本案目前分三大區塊調查,人命責任外,另由廉政署全面清查李義祥相關公司所有承攬工程有無違法,調查局除清查李義祥等人金流,也調查相關公共工程弊案。
廿六歲的「阿好」在事發當天,搭乘李義祥駕駛的工程車到施工現場。花檢昨依涉及過失致死罪嫌,將「阿好」列為共同被告,聲押獲准。
花蓮地方法院庭長黃鴻達說,「阿好」涉嫌重大、事故發生後逃離現場又無固定居所,加上供詞與李義祥不盡相同,裁准羈押禁見兩個月、禁止收受物件與通訊。
檢方昨指揮搜索相關人等公司、住家共十一處,約談十三人到案,包含黃平和、李義祥、林長清,三人的妻子和黃的兩個兒子、林的兒子等人,陸續移送地檢署複訊,黃妻昨晚六時卅分被檢方請回。
檢方昨天上午提訊李義祥,交叉比對證詞。李義祥穿著黃色囚衣、戴口罩、雙手上銬,在法警戒護下搭囚車,上午十一時許被送到地檢署後,先移到東機組,晚上八時再回地檢署,當時林、黃都在地檢署內,李則提訊到晚間十時還押看守所。
據了解,相關單位正追查是否涉及借牌、官商勾結、公共工程監督不力等弊案。此外,林長清接到李義祥電話,趕赴事故工地現場,昨傳出「阿好」就是被林長清帶離現場後逃亡,是否屬實仍待釐清。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