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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安平連續凶殺案「蝦米」等3嫌均裁押禁見
台南市2月16日發生王姓男子在停車場遭殺案後,前晚再發生「建文」陳姓角頭遭槍殺案,涉案「蝦米」蔡姓、曾姓及劉姓3嫌經拘提到案,昨晚經檢察官訊問後,均涉犯殺人重罪且罪嫌重大,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蔡更並有反覆實施殺人犯罪之虞,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蝦米等3嫌中午均裁押禁見。
台南地院指出,蝦米經訊問後,並不否認其有在安平區育平路某停車場與王姓被害人發生衝突,並持球棒攻擊王外,尚有其他同行之人下車一起與王發生衝突互毆,繼而由曾嫌開車追撞王,並持刀殺害王,致其傷重死亡。曾嫌開車追撞中,並曾與蔡聯繫,認王遭到埋伏追打而致被剌身亡,出於事先謀議。此外,蔡也坦承前晚持槍殺害陳姓被害人,並有現場監視器佐證。
王姓男子在停車場遭殺案,曾姓及劉姓兩人否認殺人,據相關事證認定王遭到埋伏追打而致被剌身亡,出於事先謀議。
台南地院指出,曾、劉2人就殺害王過程,避重就輕,且2與其他共犯間如何謀議,在場共犯如何下手,所持凶器為何?共犯間如何分工與連繫等情,與其他共犯間的供述不符,且案發後逃離現場後,一同躲藏。
台南地院認蔡等3嫌涉犯殺人重罪,均有勾串、滅證可能,並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裁准蝦米等3嫌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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