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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芳彥「珍」藏天價裸鑽 檢擬聲請沒收

前特偵組查扣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替吳淑珍藏匿十一顆裸鑽,總值四千七百萬元,目前這十一顆裸鑽加上其他鑽表等共八十餘件珠寶由台北地檢署存放在台灣銀行保險箱,未來若證明是犯罪所得,檢方不排除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曾因黃芳彥「春酒宴」丟官的前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對黃的死訊表達遺憾,他表示「對黃芳彥沒辦法回來面對司法很不解,我認為他應該回來說明。」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扁案爆發後特偵組展開洗錢案偵查行動,八月廿三日首度以證人身分傳訊黃芳彥,就陳水扁選舉結餘款的動支情形請求說明;黃芳彥十一月三日搭機赴美,從此未再返台,但從陳水扁前天臉書發文可知,黃芳彥與扁家仍有聯繫,曾偵辦扁案的人員說,既不意外,也無可奈何。
二○○八年十二月及隔年一月,特偵組兩度搜索黃芳彥辦公室及住所,查扣多顆價值不菲的裸鑽與大量珠寶。特偵組後來訊問吳淑珍相關珠寶來源,吳否認是不法所得,強調有些是自己購買,部分是親友給陳幸妤小孩的滿月禮、陳致中結婚賀禮。
檢方指出,遭查扣的裸鑽和珠寶都有鑑定保證書,檢方一一造冊存檔,十一顆裸鑽各是六顆二克拉、二顆三克拉、一顆四克拉、二顆五克拉,每顆從七十萬到一千九百萬元不等,價值連城。
此外,黃芳彥因涉洗錢遭通緝,北檢將函文法務部透過司法互助,向美方取得黃的死亡證明,作為撤銷通緝及處分不起訴的理由依據,調查局駐洛杉磯兩位法務祕書已與美國司法單位聯繫,最快近日就能傳真回台。
檢方除可透過司法互助向美官方取得黃芳彥死亡證明文件,也可由黃芳彥家屬向我駐洛杉磯外館申請死亡證明文件,再將正本寄回台灣,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除戶,即可以被告死亡為由,讓黃芳彥在扁案中的角色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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