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攜女失蹤12年尋獲…11歲女已23歲 身形憔悴很怕生

彰化縣林姓婦人十二年前與謝姓男子離婚,帶走當時就讀國小五年級的女兒消失無蹤,她為了躲避丈夫和警方追查,不僅沒讓女兒繼續上學,連看醫生都是自費;警方本月七日在高雄找到母女倆,已廿三歲的謝女面容憔悴,讓警方看了也感到不忍。
兒童福利聯盟引述警政署查詢失蹤人口概況資料指出,今年截至十月底,全國就有四六二九名失蹤少年,隨父、母或家人離家的少年有一○七人。警政署統計,近三年兒少失蹤案近兩萬件,超過一半是重複失蹤;警政署今年九月函令加強查尋,目前仍有三五七件未尋獲;謝女失蹤十二年案就是彰化縣警局加強查尋後的成果。
調賣場監視器 警以車追人
警方調查,林婦與謝姓男子二○○八年離婚,當時十一歲女兒監護權歸謝所有,林婦利用探視機會帶走女兒,一躲十二年。謝找不到女兒,對林婦提告妨害家庭,彰化縣田中警分局近月清查各種資料,發現林婦曾在高雄寶雅賣場消費,會同高雄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本月七日尋獲林婦母女。
女僅30多公斤 就醫全自費
田中警分局偵查隊長陳盈雅說,林婦帶走女兒後怕被找到,不讓女兒上學,生病時自費看醫生或到一般藥房買藥,阻絕女兒與外面互動長達十二年。今年已廿三歲的謝女,因長時間與外界斷絕往來,身形憔悴、體重僅三十多公斤,明顯有怕生、自我封閉情形,語言表達能力也明顯與同齡者差。
陳盈雅說,因林婦被控妨害家庭遭通緝,警方緝獲林婦後,把她和女兒帶回彰化做筆錄,也通知謝;雖謝希望女兒回彰化同住,但因謝女很依賴林婦,並表示想和母親一起住,在謝的同意下,母女倆已回高雄。
沒勞保不用卡 做包裝維生
警方說,林婦帶走女兒後,完全不用金融卡,也沒有勞保工作等紀錄,更不讓女兒上學,生活靠她和女兒在家做禮品包裝計件維生,並因多年前繼承了一筆遺產,十二年來都靠現金生活,連代步機車都是向房東買的,也沒過戶;林婦怕被找到,所以完全不和親友聯繫,過著沒朋友的日子。
涉妨害家庭罪 林婦遭究辦
林婦告訴警方,童年時父母離婚、母親改嫁,她由外婆帶大,她與丈夫離婚後頓失生活重心,很怕再失去女兒,也很怕一個人生活,才帶走女兒。不過,林婦已涉犯妨害家庭罪嫌究辦,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國民義務教育法,警方已函請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處依法處理。
彰化田中警分局最近針對轄內失蹤人口案加強清查,一度憂心十二年沒消沒息的林婦母女可能遇害,但經偵查佐廖偉仁等四人一個多月追查,找出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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