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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控家暴離家「女兒自願跟我走」

林姓婦人帶走女兒失蹤十二年,警方循線在高雄市鹽埕區一棟大樓尋獲;鄰居感覺母女關係相當親密,不像有脅迫情事。林婦也反駁外界「軟禁說」,強調當年因遭家暴而離婚離家,女兒自願跟她住。
林婦告訴社工,「女兒是自願跟著我的,絕非軟禁。」還強調女兒已經成年,要離開隨時可離開,未限制其行動,且母女感情很好。
據了解,母女今年三月承租鹽埕舊大樓一間套房,月租約八千元;昨天消息曝光後,母女倆一整天沒外出,兩名社工前去訪視才願意開門。
「以前沒看過,剛搬來不久吧!」一名鄰居說,只看過該戶有名女子,不曾看過還有女兒。鄰居指出,平時母親較常出門,偶爾才會看到女兒,女兒外表看起來健全,就像一般女大生。
另名鄰居指出,在大樓電梯口遇過這對母女約六次,她們「看到人時盡量不講話」,女兒還縮著肩膀、頭低低地躲母親後面,有時頭還依偎在母身上,彼此互動感覺滿親密,不像遭脅迫,只不過兩人不會主動跟鄰居打招呼。
針對林婦向媒體控訴前夫家暴,每次喝酒或工作不如意就藉故施暴,因受不了才決定離婚;當時夫妻分居,女兒交給前夫帶,探視時前夫曾嗆「看也沒幾次了,我讓你以後沒得看。」她前夫謝姓男子也提出反駁。
謝姓男子否認家暴,強調如果家暴,子女監護權不會判給他;他說,夫妻吵架一定有,當初前妻一天到晚要離家出走,還把他衣服撕破,的確曾發生拉扯衝突,但沒有故意要打她的家暴行為。
警方調查發現,謝姓男子二○○五年被告家暴,但後來撤回告訴。
律師林幸頎認為,林姓婦人除涉犯刑法略誘罪,也可能違反家庭暴力防制法,林婦的丈夫也可聲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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