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修法 政院拍板

行政院會昨通過「實價登錄二點零」系列修法,修改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將送請立法院審議。這次修法未來若經立院三讀,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改為逐戶登錄,門牌或地號將完整揭露,且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卅日內要申報,登錄不實最高將可罰七十五萬元,同步也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
行政院會也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自明年元旦起,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要納入最低稅負制,此法修正也是政府此次打炒房措施的一環,可防堵富人避稅炒房。
官員解釋,目前法令對法人購置住宅並無規範限制,易使住宅成為私法人投資炒作的商品。個人為炒作房地產,可能藉由設立公司買賣不動產以降低稅負;或透過個人出售公司股權的方式,實質出售不動產,將應稅的房地交易所得轉化為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賣房獲利又免稅。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表示,相關修法對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落實居住正義,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加上中央銀行日前提出的積極做法,都呼應政府希望健全房市,讓國內民眾購屋能夠更為合理、方便的呼籲。
為抑制房市炒風,各部會接力出招打炒房。財政部長蘇建榮昨表示,將分兩階段檢討修正房屋稅條例,短期於明年初修法調整房屋稅免徵門檻,擬增訂自然人戶數限制及排除法人適用,避免屋主化整為零、拆戶避稅;長期要檢討是否加強房屋稅的囤房機制,規畫兩年內研議。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如果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現值在十萬元以下」,就可免徵房屋稅。蘇建榮表示,正在研議如何修法調整「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已減少避稅的情況,尤其是法人應排除適用,因為法人除非有避稅目的,否則不需要將房產分割、拆戶。
蘇建榮強調,房屋稅是地方稅,修法一定要找地方政府討論,了解第一線實務上要面對的問題,設計出合理可執行的方案,不能太複雜,若規定太理想、無法落實,反而會造成第一線執行的困擾。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