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德國另類選擇黨」(AfD)可能被判違憲!?

德國極右政黨「德國另類選擇黨」(AfD)被官方定性為極右翼組織,已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起訴訟,事件引發德國政壇與社會廣泛關注,甚將導致憲政動盪。 (歐洲新聞圖片社)
德國極右政黨「德國另類選擇黨」(AfD)被官方定性為極右翼組織,已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起訴訟,事件引發德國政壇與社會廣泛關注,甚將導致憲政動盪。 (歐洲新聞圖片社)

近日德國極右政黨「德國另類選擇黨」(AfD)被官方定性為極右翼組織,已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Bundesverfassungsgericht,BVerfG)提起訴訟,事件引發德國政壇與社會廣泛關注,甚將導致憲政動盪。 

AfD目前是德國國會的最大反對黨,在2025年2月舉行的德國聯邦議會選舉中,該黨獲得20.8%的選票,取得152個國會議席,也是德國聯邦議會中的第二大黨。這是AfD自2013年成立以來的最佳表現,標誌著其在德國政壇的影響力顯著上升,該黨也在德國的地方與各邦議會甚至歐洲議會,都有相當的席位。但因德國各政黨的抵制,AfD始終只是在野黨。若該黨最終被憲法法院裁定違憲,將面臨強制解散的命運,這將是戰後德國首次有如此規模的在野黨被官方定性為極右翼組織,是否啟動政黨取締程序,已成當前各界辯論焦點。 

2025年5月初,德國聯邦憲法保護局(BfV)公布一份長達1100頁的調查報告,將AfD正式列為「明確極右翼」組織。報告指出,AfD的政綱與言論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權規範,並明確牴觸德國基本法(憲法)第22條有關「自由民主的基本法治秩序」(liberal democratic basic order,德文FDGO)。 

早在1950年代的冷戰時期,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就成功禁止了公開的新納粹主義政黨「社會主義帝國黨」(SRP)以及德國共產黨(KPD),並強制解散,其政治職位被剝奪,禁止成立替代性組織,並對數千名黨員提起訴訟。 

因為KPD被禁止後走入地下,更加難以管控,故當1968年KPD 改名為DKP時,德國政府遂使其成為合法政黨,其實也是換湯不換藥,尤其中文也還是只能譯成「德意志共產黨」。對此,1970年代西德實施「Berufsverbot」(職業禁令),禁止被視為極端主義者擔任公職。成員常遭排除在教師、公務員等職位之外,引發人權爭議。此政策至1980年代逐漸放寬,冷戰結束後基本廢止。 

此次BfV認為,AfD長期散播系統性偏見、政治仇恨與陰謀論,其「種族/血統民族觀」刻意排斥具伊斯蘭教信仰的外國背景公民,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性原則與權利。此舉使得BfV得以對AfD進行更直接的情報手段,包括安插線人、電話監聽、收集影像與聲音資料等,監控門檻比過去作為「極右嫌疑對象」時更低、更廣泛。 

面對BfV的定性,AfD強烈反彈,認為此舉是對民主的重擊,並宣布已向科隆行政法院對BfV提出訴訟,以期撤銷決定,並要求法院作出快速臨時裁決。AfD的被定性事件也引起國際關注。美國國務卿盧比歐(Marco Rubio)在社交媒體上呼籲德國政府撤銷對AfD的定性,稱此舉是「偽裝的暴政」。對此,德國外交部回應稱,這是為了保護憲法和法治所做的決定,並強調BVerfG將有最終裁決權,並未受到美方的影響。

職位 憲法 德國

延伸閱讀

勿將大法官拉入權力鬥爭 廖元豪籲:司法不應介入國會自律

在野批憲法法庭想當民主太上皇 吳思瑤:鬥臭司法

民進黨團指憲訴法「不到1秒」宣示修正通過 黃國昌稱上千案都如此

影/立院舉手表決三讀...柯建銘轟:蔣介石在世也不敢 藍白必敗無疑

相關新聞

【專家之眼】直議突破島鏈獲取制海權之迷思

最近中共解放軍海軍山東艦航艦編隊與遼寧艦航艦編隊,同時在第一島鏈與第二島鏈間之海域現身,並且展開相關演訓活動。許多軍事名...

【專家之眼】沒有硝煙的中美鴉片戰爭

東方時間6月5日晚上,川普和習近平終於通上電話。中美間在5月中旬於日內瓦經貿關稅談判,簽署協議後,有著日前雙方相互指責未...

【專家之眼】南亞空戰霹靂開鋒 時空易位勝負難料

5月7日印巴兩個南亞軍事強權發生空戰,巴基斯坦顯然獲得壓倒性戰績,此等相互交鋒戰果懸殊,讓原本因4月22日克什米爾恐怖攻...

【專家之眼】順利上海行 館長下一步?

最近兩岸局勢混沌複雜。有些事看似更阻礙了交流,有些事則反之。但把時間拉長來看,恐怕會出乎觀眾意料之外。

【專家之眼】美中談判戰鼓擂與任正非羽扇綸巾的賽孔明

這兩天的全球關注,就是在倫敦舉行的中、美貿易會談,就如何貫徹先前雙方在日內瓦會談所建立的共識,以及在川、習通話後的最高指...

【專家之眼】韓國新總統亞太政策的變與不變

韓國新任總統李在明在就職演說中提出「務實外交」路線,仍強調與美日同盟安全合作,但同時願意與中國、俄羅斯,以及北韓保持對話...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