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農會人事改官派?農民自治權不容恣意剝奪

目前正值各地基層農會選舉,卻傳出民進黨內有人提議,取消基層農會選舉,亦即農會的理事長及總幹事改由官派產生。執政黨為求控制農會系統,恣意剝奪農民自治權,非但可能違憲,更衝擊農業運作系統。
多數人可能沒有關注的一則新聞,卻可能影響基層農會發展。日前蔡英文總統參加彰化縣民進黨黨務座談時,民進黨彰化縣縣黨部主委邱建富提出,目前鄉鎮市長及代表會很多都是由派系及黑金掌控,反而影響地方發展,建議中央將鄉鎮市長改為官派;目前正在進行的農會基層選舉,也有類似情形,建議農會選舉必須改革。
縱然只是地方政治人物的建議,然民進黨經常透過這種方式,推動制度變革,且蔡英文總統當場也表示,會交由行政院研議與溝通。
農業系統有農會、漁會與農田水利會三大組織,長期以來多由親國民黨的人士取得三大組織的主導權,即使民進黨執政5年來,祭出各種政治手段,仍無法改變農業組織的生態。
綠營遂利用執政優勢,以改革名義,修法直接搶占農業組織的控制權。先從較單純的農田水利會下手,於2018年修改《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會長由政府派任。去年再通過《農田水利法》,自2020年10月起運作。即使經許多農民與橫跨藍綠人士的反對,蔡政府仍執意為之,近日只能透過聲請大法官釋憲。
取得農田水利會,開始動最大農業組織—農會的腦筋,去年民進黨欲強推黨籍立委蘇治芬2016年所提的《農會法》修正草案,要求全國農會三分之一的理事、監事人事,不經選舉而由農委會直接指派。若由政府掌握三分之一的理、監事,按照當前全國農會生態,農委會就可對理事長等選舉具有關鍵的決定權。後來因爭議過大而未通過,不過未來仍有可能捲土重來。
現在又準備干預各地的基層農會的人事,由會員直選改為官派,形同將中央與地方的農會全面收編,納為執政黨的勢力。事實上,蘇治芬2016年的提案,尚包含《漁會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等「農改3法」修正案,當時就準備掌控所有的全國性農業組織。易言之,當農會收編之後,下一個就是控制漁會。
農業組織有大量的農漁民會員,農、漁會服務會員並解決許多問題,包含農作物生產技術的提升、農漁民保險、農業金融、產品運銷、災害的防治與救濟等工作,也是政府與農漁民溝通的重要媒介。由於農業組織與農漁民會員關係密切,對於地方政治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民進黨才會處心積慮地全面掌握農業組織。
我國農、漁會對於台灣農業發展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長期維持自治型態,契合農漁民的需求。過去確有農、漁會選舉發生賄選、黑道介入等問題,諷刺的是提案修法的蘇治芬的祕書,曾因行賄遭起訴。然在多次修改《農(漁)會選舉罷免辦法》以及檢察機關積極查察後,選舉爭議已相對減少。
以該選舉可能會發生派系及黑金掌控為由,要求取消選舉而改為官派,理由顯然不充分。台灣多數選舉亦有可能發生類似的問題,是否都要取消所有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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