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姓女大生父母「引渡說」 律師:依法不可能

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父母昨開記者會表示,已委請律師對涉案嫌犯梁育誌提起死亡民事訴訟、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等3項訴訟,並申請國賠,期望台灣司法判梁嫌死刑,否則將爭取引渡梁嫌至馬國,曾任高雄地檢署襄閱的葛光輝律師表示,台灣具有司法管轄權,鍾女父母的「引渡說」不可能發生。
葛光輝表示,涉殺害馬國鍾姓女大生的梁育誌為本國人,且在台灣犯案,台灣具有司法管轄權,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條規定,犯事者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不論是否有本國國籍,均可適用刑法予以處罰。
鍾女父母提及引渡至馬國判案說法不可能發生,除非梁嫌到馬來西亞,或是到與馬國有簽署引渡協議的國家,否則不受馬國法律限制。
針對鍾女父母期望判處梁嫌死刑部分,葛光輝表示,法院將根據梁嫌犯罪手法、教化可能性、故意或過失責任,依刑法第226之1條,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按過去案例來看,判死刑機率不大。
但申請國賠部分,葛光輝持樂觀看法,他說,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上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有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鍾女家屬代理律師可根據未來橋頭地檢署起訴條文進行攻防,法官將依問題因果關係綜合考量判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