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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命案連環錯 監委全要查

長榮大學馬籍女學生命案,經查同一地點早就有女大生險遭擄走,監察委員張菊芳、陳景峻、林國明昨表示,台南市警方當時未依法受理報案,校方亦怠於進行校園安全通報,治安防制漏洞最終釀成悲劇,實有檢討改進必要,已對該案申請自動調查。
三位監委說,陳姓女大學生九月卅日在學校附近之黑暗便道,險遭歹徒擄走,當日女大學生即向警方報案,但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竟認為是惡作劇,未依規定開立報案三聯單,後雖查出涉案車號,也無進一步偵處作為;且女大學生報案後,隔日已通報該校,長榮大學卻未依規定進行校園安全通報,都是明顯的行政疏漏。
監委指出,案發現場路燈自半年前即不亮,雖經民眾屢次向台南市政府反映,遲未見市府積極處理,導致社會治安死角及校園安全漏洞,這部分責任也將列為調查重點。
監委表示,事前防範遠勝於事後究責,若相關機關能在女大生報案時就上緊發條,可能就能避免之後的命案發生;未來將針對現行警方通報犯罪機制與流程之管控有無疏漏、台南市路燈維修通報處理狀況、長榮大學實施校園安全通報之程序及稽查機制,以及警政署及教育部有無善盡主管機關之監督考核責任、相關人員辦理本案有無違法失職情事等事項,詳加調查瞭解,以求亡羊補牢,避免憾事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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