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新聞自由 NCC說了算?

中天新聞台遭不予換照,NCC主委陳耀祥表示,對後續行政訴訟有信心,但這個處分真的完全依法行事嗎?有兩項疑慮,應讓社會大眾知道,包括政論節目到底是不是新聞,竟由NCC說了算;其次,中天新聞被控違規、裁罰案件多,卻沒有剔除「選舉動員因素」情況,適合拿來當作評斷標準嗎?
NCC詳細描述三頁新聞稿、外加三張圖表,其中,新聞稿上四個小標,第一個就是陳耀祥表示「裁罰為果、內控為因」的「果」,也就是裁罰次數。文中表示,中天新聞台在這六年間共違規廿五次;三張圖表,都在凸顯中天新聞台「之惡」,比起其他新聞台,被裁罰與檢舉的案件遠高一節。
不過,NCC對於中天過去不斷質疑的「裁罰政論節目」一事,始終沒有完美答案。中天認為,被裁罰案件中,有許多是政論節目,如「大政治大爆卦」;但「衛廣法」第廿七條中,載明「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才應提送主管機關審議;換言之,政論節目根本不應因「有損公共利益」被裁罰,否則有侵害言論自由之虞。
陳耀祥回應,挨罰政論節目除有評論性,也有報導,NCC委員認為這就是「製播新聞」,因此有違反事實查證。例如「柚農控訴文旦丟到曾文水庫」一案,「大政治大爆卦」遭罰一百萬元。他甚至強調「NCC從未對政論節目開罰」。
但以柚農案為例,政論節目接受民眾call-in,沒有禁止「爆料」,若民眾事前並未「預告」,電話接通後要說什麼內容,都是民眾自由,難道因為民眾想申冤,就要馬上掛掉、不讓民眾發言嗎?這恐不是政論節目「供民眾發聲」的初衷。因少數個案,就把特定的政論節目「重新分類」,是否有失對「自由」的氣度。
同時,裁罰案基於民眾申訴產生,也就是說,沒有被申訴的電視台與節目,就不會被NCC評量。
NCC統計指出,二○一六年、二○一九年,中天新聞台遭民眾申訴案量都占總案量三成以上,巧合的是,前者正是總統蔡英文第一次當選年,後者則是民進黨九合一選舉失利後的那一年,兩個年份都和選舉、政治動員重疊。
國家各項統計,都會排除「季節因素」,唯獨NCC這類統計,未把這種高度可能影響申訴量、裁罰量的背景因素排除。
若有人也提議大量「申訴他台」,那些中天之外、也飽受爭議的新聞內容,是否也會被NCC大量裁罰、教訓?這點也許應該被大眾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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