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嘉棟/建請擴增政府移轉性支出
新冠肺炎疫情對弱勢族群造成多方面的衝擊,不僅損及其就業機會與所得,來自私人、企業與社會慈善團體的金錢及實物捐助亦下降,以致生計陷入困境者不計其數。台灣家庭間的所得分配也因之趨於惡化。
政府為了緩和疫情對經濟景氣與弱勢族群之負面影響,自二○二○年起推出一系列的振興經濟與紓困方案。主計總處的國民所得統計顯示:內容主要為對家庭之現金補助的政府國內經常移轉支出在二○二○年升達一點六九兆元,增幅為百分之十三。
此外,政府對家庭的實物補助支出(包括車票補助、中低收入戶之住院看護補助等)也增加了百分之四點一,達一點五一兆元。這些現金與實物移轉支出的受益者,主要是弱勢族群,故除了紓困之外,也發揮了改善所得分配的效果。
根據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統計,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前百分之廿高所得組之所得為最低百分之廿低所得組之倍數(稱為五等分位倍數),由疫情前二○一九年的六點一○倍提高為二○二○年的六點一三倍,意指所得分配的確略有惡化。不過,該項統計報告也指出:來自政府的移轉性收入(現金)使五等分位倍數在此二年分別下降一點○二倍與一點一六倍;併計政府予家庭的實物給付(被計入政府消費支出)後,五等分位倍數又各自降低了○點三八與○點四○,成為五點七二倍與五點七三倍。
換言之,政府的現金與實物移轉性支出二者合計,使五等分位倍數在此二年各下降了一點四○倍及一點五六倍。顯示政府的移轉性支出對改善所得分配確有貢獻,也顯示疫情爆發後,政府於此方面更為著力。
不過,在疫情衝擊下,民眾、企業與社福機構對弱勢族群的捐助能力也萎縮。依家庭收支調查,低所得組家庭平均每戶來自私人(含民間社團)的移轉收入,即由二○一九年的九點六萬元降為二○二○年的九萬元。此項移轉收入為低所得家庭之重要所得來源之一,二○二○年之占比高達百分之十九點九。
臆測在疫情延續下,台灣近兩年的所得分配應續呈惡化。而貧富差距擴大不只對社會與政治安定造成負面衝擊,其所鼓動的反商仇富氛圍亦不利於企業投資。在政府的改善之策中,所得稅制改革較為艱辛難行,強化對中低所得與身障者等弱勢團體之現金或實物移轉性支出,因台灣民眾普遍具有高度慈善心,應可獲得全民支持,故相對易行。因此,謹建請政府在這方面多努力。至於財源,台灣政府的負債狀況比起現今絕大部分國家都優異許多,故必要時以舉債為之,應也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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