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天/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
睽諸人類金融的發展史,權力與資本之間的博弈與鬥爭,是永恆的主題。權力可以創造、庇護資本,資本亦可以創造、鞏固權力。但在不同的社會中,由於歷史經驗與風土民情的差異,權力與資本在一個社會的政治秩序內的位階也不盡相同。若建立政治秩序的統治集團是資本家,那麼該政治秩序的權力關係通常服務於資本的需求;若政治秩序合法性的來源不是資本,資本家通常必須服務於權力。權力與資本在統治結構中的相對位置是一種動態平衡,權力想要馴服資本,資本企圖贏取權力。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正是權力與資本在金融場域博弈的最佳體現。
金融業受高度監管,一方面因為金融服務是基礎建設,負有相當程度的公共責任,議會民主與憲政原則,也要求依法特許經營的金融業必須遵守社會契約,不能只為股東利益極大化而存在。另一方面,政府的監管之手,會扭曲市場經濟配置資源的方向。監管機構不是直接在市場中競爭的企業家,無法對經濟最前沿的變化做出即時反應,當既定的監管政策跟不上經濟創新的速度時,各種矛盾與不協調就肯定發生。
對金融業者而言,監管是競爭市場占有率的限制條件之一。當競爭環境的變化迫使金融業加速創新時,就必然與金融監管發生不同程度的衝擊。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在政治秩序中的權力關係,就成為創新能否持續的關鍵:若創新高於一切,則監管力道就理當謙沖自抑;若維穩高於一切,則創新就不能恣意妄為。
「創新─監管」兩難的癥結在於,對社會而言,很難在事前判斷,究竟應該「購買」多少單位的創新與監管,才能有利於社會總體利益的優化。人類金融史上的各種創新,往往因為人性的貪婪與恐懼,成為「私有化利益,公有化耗費」的藉口,在極端情境之下,還會製造金融危機,有時還會衝擊到政權的穩定與存續,監管焉能撒手不管?然而,管太多、掐太緊,金融業一片了無生機、人人都是謹小慎微趨吉避凶的公務員,就會影響金融市場資源調度與風險定價的功能,甚至還會拖慢經濟增長,不利人才培育。
在互聯網科技高速演化的世界中,無法與時俱進的金融業者金融監管機構,就會面臨權力與資本「雙輸」的窘境:互聯網時代「玉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要玩「朕沒有給,你不能要」的遊戲,得有超越孫悟空七十二變的如來神掌,不然只會顯得可笑而已。權力使人發笑,才是最根本的顛覆。要阻止權力濫用,只有以權力制止權力。你有權監管,我就有權創新,你愈監管我愈創新,社會才能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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