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許志雄:北高行聲請黨產條例釋憲非比尋常
大法官今天做出釋字第793號解釋,黨產條例合憲。大法官許志雄在協同意見書表示,北高行聲請釋憲非比尋常,透露法官對轉型正義的態度,並反映當前司法體系潛藏的嚴峻問題。
許志雄在意見書中對黨產條例合憲表達認同,並表示條例施行至今已逾4年,超過一任總統或立法委員任期,而不當黨產處理卻四處碰壁,舉步維艱,以致成效與預期產生極大落差。究其原因,司法程序的障礙是癥結所在。
他指出,黨產處理一有爭執,常須循行政訴訟程序謀求解決,此時行政法院的態度與立場舉足輕重,勢必影響或左右黨產處理的進行及結果,稍有差池,即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許志雄認為,黨產條例釋憲案出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非比尋常。此一事例透露法官對黨產、政黨政治、立憲民主及轉型正義的認知狀況及態度,更反映出當前司法體系潛藏的嚴峻問題。
許志雄表示,聲請釋憲的法官以保持客觀中立為由,不出席言詞辯論,這種說法及作法是否允當,可受公評;若肯定之,則凡法官聲請解釋的案件似皆不宜行言詞辯論,甚至法官連聲請解釋也不得為之,茲事體大,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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