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錢人」迷思813》如果主動式ETF連大盤都打不敗 還真的不如不買!

前一陣子,連續看到媒體上有不少文章,大談「某某主動式ETF績效大贏0050」的論點。這樣的觀點乍看起來,就是0050等這類被動式ETF「一點也不值得投資」。但實質上,它卻有以下兩大誤區:
錯誤一、類比錯誤。以台股為例,屬於被動式市值型ETF的0050,其選股邏輯就是期望100%複製一整個台股。也就是說,它本就是台股的小型縮影,其績效表現自然就與大盤相符,且基本上是同幅漲跌。
但是,主動式ETF就完全不同了。其投資邏輯原本就在於「打敗大盤」,也就是投資績效要比市場大多數都要好。如果主動式ETF的績效,連追蹤大盤表現的被動式ETF都打不敗,那投資人又有何必要,花更高的成本買主動式ETF呢?
要知道,主動式與被動式ETF的交易成本,除了證交稅與買賣手續費是相同之外,無論在經理費及保管費上,主動式ETF都遠高於被動式ETF(主動式ETF的總內扣費用,最高可以是被動式ETF的3倍左右)。儘管這筆高出的費用成本,是為了支付研究與操盤團隊薪資,但長期下來,一定會讓投資人的實質獲利侵蝕不少。假設績效又不及大盤,投資人不就是「雙重損失」?!
錯誤二、以短期績效「定江山」。若是衡量一檔投資標的「是否值得投資」,其績效表現原本就不能只看短期(例如三年、五年,甚至只有一年、半年或三個月),而必須納入長期數字。
以台灣為例,主動式ETF正式上市的時間,是2025年5月。也就是說,主動式ETF的績效表現,最長的也不過一年多。且根據國外一份長達20年的資料顯示:1年期內,只有約有 33% 的基金,能打敗大盤(有67%落後大盤);10年期中,僅剩約 14.4% 的基金,能打敗大盤(85.59%是落後大盤);15年間,只剩約10% 的基金,能打敗大盤(89.93%會落後大盤);時間拉長到20年間,只有約 7.4% 的基金,還能成功生還並打敗大盤(92.6%都落後大盤)。
看到這裡,投資人可能會繼續追問:如果「不能打敗大盤的ETF」不能買,那麼,如何選到一檔能打敗大盤,甚至可以超越同業的主動式ETF呢?對此,筆者認為答案是「很困難」。
理由很簡單,套用《Yahoo Finace》的一篇文章裡的標題—「如果九成的專業經理人,都無法打敗S&P 500指數,為什麼你認為你可以」?就算主動式ETF的發行機構,聘請了眾多的研究人員及投資專家,進行專業的分析及操作後,卻依舊有八成的主動式ETF,連「打敗大盤」這個基本功課都做不到,投資人又如何能常年精準地,選到那少數(7.4%)可以連續20年,都可以打敗大盤的標的?
此時,也許會有投資人再度提問:就算0050這類追蹤大盤指數的被動式ETF,在大盤大跌時,也同樣會跟著下挫,那不就代表投資這類標的,一樣無法面臨「賠錢」的命運?
因為自0050從2004年成立以來至今,總共有13次超過10%以上的跌幅。其中最深的跌幅,還是在金融海嘯期間發生的55.79%。
儘管自最低點起算的回復原點日程不一(最短可能兩個多月;最長則是由2008年11月20日的低點,一直到2014年5月23日才漲回原價位,總共花了5年多),但依舊值得長期投資人期待,並且採行的策略是:
首先,只要放長線投資,投資人終究能夠再等到「花開月圓」的資產增長。
其次,假設投資人在下跌期間,持續進行「定期(不)定額投資」,就算價格只恢復到原點,投資人也還能「贏得更多」。
再者,在行情未確定「見底」之前,千萬別大筆金額一次押注,甚至是借錢投入。反而應該保有一定的現金在手,才能在行情相對較低的底部,買到更多便宜的單位數,以便能讓資產回升或翻倍的時間更加縮短。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延伸閱讀》《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https://www.facebook.com/wealthnotes(若讀者有相關投資理財問題,也歡迎在此專欄或以上粉絲團留言,個人將盡力、盡速回覆),在《聯合新聞網》刊登超過1星期的文章,將會轉貼在個人部落格中:http://swlee0630.blogspot.tw/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