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聯準會新任主席華許首秀 美股電子盤、台指期夜盤多空對峙

「不守規矩就開炸」川普:美伊協議並非最終版 若不滿意恐重開火

危老重建有哪些稅捐優惠?「1類狀況」地價稅房屋稅最長享十年減半徵收

危老條例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台灣都市中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聯合報系資料照
危老條例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台灣都市中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聯合報系資料照

李廷鈞地政士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台灣都市中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以提升公共安全和改善居住環境。為了鼓勵民間參與重建,政府在此條例中提供了一些租稅優惠措施,主要包括:

一、土地增值稅沒有減免優惠

《都市更新條例》中地主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土地增值稅40%。但是因為在「危老條例」中並沒有相關規定,因此適用「危老條例」重建者,將來所有權移轉,土地增值稅並沒有相關減免的適用。

二、房屋稅地價稅減免

「危老條例」中也規定,經核定為「危險或老舊建築物」,並且進行重建的,在重建期間可以申請房屋稅與地價稅的減免。這項措施可以有效減少建商或業主在重建期間的經濟壓力。

(一)地價稅減免:

依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8條的規定,符合「危老條例」進行拆除重建的土地,可以享有地價稅減免的優惠。具體內容為:

1.在重建期間,因為建物已拆除,並不產生實際使用,因此可以免徵地價稅。

2.重建完成後,對於改建後的土地地價稅得減半徵收二年,於二年間未移轉且繼續持有者。最長可再享十年地價稅減半徵收的優惠。

(二)房屋稅減免:

針對房屋稅部分,「危老條例」也提供了減免的優惠措施:

1.在重建期間,因為建物已拆除,實際上已無法使用,因此可以免徵房屋稅。

2.重建完成後,對於新建成的建築物得減半徵收二年,於二年間未移轉且繼續持有者,最長可再享「十年」的房屋稅減半,這些租稅優惠政策的目的是讓建商和住戶可以在重建過程中減少財務負擔,從而促進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更新,提升公共安全和城市發展。

地主依「危老條例」,透過「合建契約」約定方式與建商進行房屋重建,由於是地主提供土地,建設公司提供資金(如:相關興建成本、支付一些必要的稅費、給予地主補貼……等),而於合建房屋興建完成後,按雙方合建契約約定比例,由雙方分配房屋及應計土地持分,所以屬於「房地互易」(註1)的法律關係,其間的稅負也應注意,如營業稅(註2)……等。筆者也在此一併提醒地主。

(本文作者為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總經理、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兼副執行長、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及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師)

註1:《民法》第398條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互相移轉金錢以外之財產權者,準用關於「買賣」規定。

註2:參見林松樹、林品碩著:危老重建地主稅負釋例兼論房地合一2.0觀點,頁44,2021年10月初版第1刷,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出版。

全文請見永然文化出版之《都更、危老重建與公寓增建電梯法律手冊

報稅 房屋稅 地價稅

相關新聞

黃大煒遺產案效應!相伴30幾年沒登記就分不到財產?律師曝符合「這條件」也能拿

黃大煒的遺產繼承案引發關注,律師指出,未婚伴侶在台灣依然可以合法申請繼承權,若符合儀式婚要件,即便未登記亦可獲得財產。

經紀人女友能申請遺產酌給?律師曝黃大煒具美籍是關鍵:適用美國法律變數大

藝人黃大煒驟逝,引發其女友Vicky能否申請遺產酌給的法律爭議。律師指出,若黃大煒未立遺囑,家人將繼承其遺產,而跨國法律適用問題更為複雜,需進一步確認。

照顧父母能多分遺產?民法繼承五大核心重點…律師:未來可排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法務部修正民法繼承草案,將允許照顧父母者在遺產分配中獲得更多,並改變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新規則還縮短遺產分割期限至五年,並強調及時主張遺產酌給請求權的重要性。

刪除手足特留分是政府想發財?蘇家宏律師澄清大誤會:沒立遺囑兄弟姊妹照樣能分

蘇家宏律師澄清,刪除手足特留分並非政府變相獲利,誤解源於對法規的混淆。他強調,無遺囑的情況下,兄弟姊妹依然保有繼承權,切勿以訛傳訛。

黃大煒夏威夷猝逝!姊姊們發全體繼承人聲明…巴毛律師:媽媽才是遺產第一順位

資深藝人黃大煒日前於夏威夷猝逝,享壽61歲,隨之而來的遺產分配問題引發爭議。雖然其兩位姊姊聲稱為全體繼承人,但法律專家指出,黃大煒的母親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黃大煒相伴多年女友恐一毛都拿不到!陳重銘勸生前做好這兩件事:別把遺產難題留給摯愛

黃大煒不幸過世,因未婚女友無法繼承其遺產,陳重銘呼籲人們在生前做好財產規劃,避免留給摯愛遺產難題。他建議撰寫遺囑及利用合法贈與、保險安排資產。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