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美股收盤/四大指數收黑…費半重挫4%!台積電利多失效 晶片股賣壓重

多位民眾將房子抵押拿錢去投資 某房屋仲介公司前股東吸金逾20億

詐騙示意圖/AI生成。
詐騙示意圖/AI生成。

李永然律師

近年來在台灣,「詐騙」的案件可以說是無日不有,每個人身邊的親友員工常有受騙,甚或自己也曾經受騙。人人皆知「詐騙」是犯罪行為,會遭到國法制裁;詐騙也是基於「貪念」的「十惡」行之一。

至於受詐騙者是被害人,目前詐騙集團詐術不斷地升級,其話術也不斷翻新,導致許多民眾在第一次受害報案後,又再次掉入詐騙陷阱。依據刑事警察局統計,民國114年已有超過五千人,即近5%的詐騙案件,其被害人報案「二次」以上;又其中前三名詐騙手法分別為「假投資」、「假交友」(先交友,再投資詐財)及「網路購物」詐騙,這三類手法也較易發生被害人重復受害的情形。

本文出自《破解不動產詐騙術》
本文出自《破解不動產詐騙術》
詐騙犯詐取他人錢財,令被害人痛不欲生,有些被害人甚至因此憤而尋短自殺,日前還有被害人的親人為了逮捕車手,還會不顧安全,例如:台中太平區六旬邱姓婦人遭詐騙新台幣四百萬元,邱婦的女兒不甘其母受騙,出面誘騙三十七歲吳姓車手,不料遭吳姓車手識破,駕駛逃逸,邱婦女兒奮不顧身,趴上引擎蓋,用「肉身擋車」,警方也藉機圍捕逮住車手。

筆者衷心希望除政府能努力打擊詐騙外,民眾也切勿行詐,而應行「八正道」,從事「正業」,切勿以「行騙」為業。另外民眾也應努力「修行」,要深切瞭解「多欲為苦」的道理,認識「人心富足,賽過金錢富足」,使自己能做到「少欲知足」,才不會因「貪念」,而掉入受詐騙的陷阱。

筆者以下舉兩則案例說明:

【案例一】張姓婦人四年被騙走一.六億元

民國114年10月6日自由時報報導:六十七歲張姓婦人先前曾購買「靈骨塔」塔位,近來疑因「個人資料」外洩,且被詐騙集團掌握,詐團假冒殯葬業者,以投資「生基位」等殯葬產品為由,編造各種理由騙錢,還騙張姓婦人去抵押不動產(註3),四年來共騙走新台幣一億六千萬元。

【案例二】台中房仲前股東,吸金逾二十億元

民國114年9月23日自由時報報導:台中某房屋仲介公司葉姓前股東,涉嫌以投資公司,放款、股票等手法,疑似吸金逾新台幣二十億元,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表示:西屯派出所已接到五位民眾報案,表示借錢或將「房子」讓葉男「抵押」後將錢拿去投資,受害民眾正串聯籌組「自救會」。

由上述兩個案例,可知不論詐騙或吸金都是利用被害人的「貪念」及投資或保障自己權益知識的欠缺,設計圈套,吸引被害人掉入陷阱而行詐。

就以案例一而言,張姓婦女有些現金已遭詐騙,而詐團又知道被害人名下有「不動產」,進而勾結「地下錢莊」,將被害人的不動產拿去抵押,以「高利貸」方式貸出款項,繼續用投資名義詐騙,把被害人騙得團團轉,詐乾一切錢財,連「棺材本」也騙了!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
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本文出自《破解不動產詐騙術》)

相關新聞

主動被嫌多管閒事、消極被罵薪水小偷…戳破職場真相:熱情被嚴厲主管磨光的

在職場中,不少員工因主管的苛刻批評而逐漸喪失熱情,像阿萬一樣,曾是工作狂的他,因為不斷遭遇否定而選擇消極應對。研究指出,被肯定的回饋能激發員工更大的動力,而非單純的薪資或工作量。

遺產留銀行比房產更難處理?專家揭「一夕凍結」盲點:只要有一人擺爛就卡死

專家指出,遺產存於銀行比房產更難處理,因為一旦家族內部出現衝突,存款可能會被合法凍結。廖嘉紅分析實務案例,強調需全體繼承人同意才能領款,否則將面臨嚴重法律責任。建議提前進行遺產規劃,以避免資金凍結問題。

年輕人畢業最好去大公司?打破迷思:什麼事都要自己做反而成長更快

年輕人選擇工作不必侷限於大企業,小公司能提供更快的成長機會。因為在小公司中,員工需涉獵多方面工作,從而提升技能,享受工作的能力更是關鍵。這讓一位提問者最終成功創業,超越了原先的職業成就。

祖克柏名言「完成比完美更重要」!職場與事業合作大忌:太挑剔反而會讓你變窮

馬克.祖克柏指出「完成比完美更重要」,完美主義者在職場上可能成為合作障礙。避免與挑剔的人共事,有助於提升成功機率,因為過度追求完美可能阻礙實現目標。

主管冷嘲熱諷讓你失去幹勁?從1000家分店脫穎而出的祕訣:人發揮實力的決定權不在自己

在不利環境中工作的員工常失去幹勁,然而,適當的氛圍能激發潛能。透過案例分析,主管的支持及友好的同事對績效表現有顯著影響,選擇良好的人際關係是成功的關鍵。

頂客族夫妻遭遇不幸!律師揭「驚人繼承順序」:弟媳多活三天由前夫三子女全數繼承

頂客族夫妻因車禍相繼離世,法律解釋揭示其遺產繼承問題:弟弟的遺產由弟媳及其母共同繼承,而弟媳的遺產則由前夫三子女全數繼承。法律上,離世順序影響財產分配,倘若夫妻同時離世,則情況將不同。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