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國軍不是招不到人而已!馬文君揭提前退伍賠償人數暴增逾20倍

國慶紀念品懶人包!隨行杯、100元早餐券免費送 領取時間、地點一次看

他繼承農地要被課徵遺產稅1860萬 大法官揭「無法免稅」原因

農地示意圖。圖/AI生成
農地示意圖。圖/AI生成

農地由一人繼承不予免稅優惠合憲

釋字第375號

.案名.

農地由一人繼承不予免稅案

.時間.

民國84年3月17日

.案情.

聲請人杜○之養父於80年4月間死亡後,繼承養父之農地並繼續耕作。其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經該局核定遺產總額為新臺幣(下同)112,313,332元,遺產淨額53,506,666元,並課徵遺產稅18,600,466元。

聲請人主張,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5款但書規定:「由能自耕之繼承人一人繼承,繼續經營農業生產者,扣除其土地價值之全數。」本件係由聲請人一人繼承,符合該款但書之規定,理應扣除土地價值之全數,而免課遺產稅。其申經復查結果,未准變更,後提起訴願、再訴願及行政訴訟,遞遭決定駁回,聲請釋憲。

.解釋爭點.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就農地由一人繼承,不予免稅之規定是否違憲?

(本文出自《不動產不是你說了算》)
(本文出自《不動產不是你說了算》)
.解釋文.

《農業發展條例》第31條前段規定:「家庭農場之農業用地,其由能自耕之繼承人一人繼承或承受,而繼續經營農業生產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其目的在於有二人以上之繼承人共同繼承農業用地時,鼓勵其協議由繼承人一人繼承或承受,庶免農地分割過細,妨害農業發展。如繼承人僅有一人時,既無因繼承而分割或移轉為共有之虞,自無以免稅鼓勵之必要。

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前段規定:「本條例第三十一條所稱由繼承人一人繼承或承受,指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之共同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協議由繼承人一人繼承或承受」,與上開意旨相符,並未逾越法律授權範圍,且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尚無牴觸。

.相關法令.

1.憲法第15條、第172條

2.民法第1138條

3.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5款

4.農業發展條例第1條、第26條第1項、第30條、第31條

5.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

一、本案大法官會議作出合憲之解釋,其解釋重點為《農業發展條例》制定之目的之一,希望禁止農地被分割或移轉為共有,以擴大規模農業生產。故該條例第31條規定,家庭農場之農業用地,其由能自耕之繼承人一人繼承或承受,而繼續經營農業生產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二、此等租稅優惠措施之目的在於有二人以上之繼承人共同繼承或承受農業用地時,鼓勵其儘可能協議由繼承人一人繼承或承受。但是繼承人若僅有一人時,並無因繼承而分割或移轉為共有之問題,就沒有此免稅規定之適用,故《農業發展條例》有關遺產稅之規定並未違憲。亦即,農地之繼承人若僅一人,雖繼承人繼續耕種農地,但仍必須繳納遺產或贈與稅。

三、過去農業社會中規定農地以自耕農承受為限;然物換星移,現階段重視「農地是否農用」,故承受者已無須自耕農之限制,企業法人亦可購買農地,故此項解釋或已面臨調整階段。

(本文出自《不動產不是你說了算》)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相關新聞

主動被嫌多管閒事、消極被罵薪水小偷…戳破職場真相:熱情被嚴厲主管磨光的

在職場中,不少員工因主管的苛刻批評而逐漸喪失熱情,像阿萬一樣,曾是工作狂的他,因為不斷遭遇否定而選擇消極應對。研究指出,被肯定的回饋能激發員工更大的動力,而非單純的薪資或工作量。

遺產留銀行比房產更難處理?專家揭「一夕凍結」盲點:只要有一人擺爛就卡死

專家指出,遺產存於銀行比房產更難處理,因為一旦家族內部出現衝突,存款可能會被合法凍結。廖嘉紅分析實務案例,強調需全體繼承人同意才能領款,否則將面臨嚴重法律責任。建議提前進行遺產規劃,以避免資金凍結問題。

年輕人畢業最好去大公司?打破迷思:什麼事都要自己做反而成長更快

年輕人選擇工作不必侷限於大企業,小公司能提供更快的成長機會。因為在小公司中,員工需涉獵多方面工作,從而提升技能,享受工作的能力更是關鍵。這讓一位提問者最終成功創業,超越了原先的職業成就。

祖克柏名言「完成比完美更重要」!職場與事業合作大忌:太挑剔反而會讓你變窮

馬克.祖克柏指出「完成比完美更重要」,完美主義者在職場上可能成為合作障礙。避免與挑剔的人共事,有助於提升成功機率,因為過度追求完美可能阻礙實現目標。

主管冷嘲熱諷讓你失去幹勁?從1000家分店脫穎而出的祕訣:人發揮實力的決定權不在自己

在不利環境中工作的員工常失去幹勁,然而,適當的氛圍能激發潛能。透過案例分析,主管的支持及友好的同事對績效表現有顯著影響,選擇良好的人際關係是成功的關鍵。

頂客族夫妻遭遇不幸!律師揭「驚人繼承順序」:弟媳多活三天由前夫三子女全數繼承

頂客族夫妻因車禍相繼離世,法律解釋揭示其遺產繼承問題:弟弟的遺產由弟媳及其母共同繼承,而弟媳的遺產則由前夫三子女全數繼承。法律上,離世順序影響財產分配,倘若夫妻同時離世,則情況將不同。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