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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簽下「不忠賠200萬」切結書有法律效果?律師:可能有!

婚前切結書,能否成為婚姻破裂後的求償依據?男方在婚前答應女方簽下切結書,承諾婚後若有不忠行為,將無條件賠償女方200萬元,豈料婚後第四年,男方陷入桃色風波,女方發現後怒提離婚,並依據切結書要求男方賠償,男方雖同意離婚,卻不願意賠償,認為當初簽的協議太草率、不具法律效力。
台灣法律:強調忠誠義務 切結書有效!
根據臺灣法院實務見解,夫妻間若約定違反忠誠義務需賠償,並不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反而是對婚姻忠誠的強化。因此,本件男方切結書具備法律效力,女方可依法請求200萬元賠償。若因離婚導致損害,無過錯方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而切結書所涉的賠償,則屬於「離因損害」,即配偶權遭侵害所生的損害,兩者可並行主張。
大陸法律:未違法即有效 忠誠可量化
依據大陸民法典規定,若因重婚、與他人同居等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無過錯方可請求賠償,但若行為未達重大過錯,仍可依事前約定求償,婚前切結書內容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即具效力。
兩岸律師楊軒廷提醒:婚前約定非兒戲 忠誠條款具法律效力!
婚前協議若內容明確、未違法,即具法律拘束力,切結書不只是情感承諾,更可能成為法院判決依據,建議民眾在簽署類似文件時,應審慎評估、諮詢律師,避免日後爭議。
本文由《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章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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