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4000萬癌末男子贈與給看護…法院認定有效!妻小氣炸

一名男子在癌末期間,將高達4000多萬元的財產贈與長期照顧他的看護,引發妻小不滿,怒控看護詐財並提告。歷經纏訟,法院最終認定贈與有效,鉅款仍由看護取得。
生前贈與有效 繼承遺產非必然
台灣法律並未強制父母將財產留給子女,只要贈與人的神智、意願均清楚明確,即使財產流向外人,法院也難以干預。很多人以為自己是子女,就理所當然可以取得父母全部的財產,但法律上,繼承是被繼承人過世時才有的權利。若子女平日缺席,父母生前財產已有規畫,法律未必會站在「血緣」的一方。
如何剝奪不孝子女的繼承權
針對不少人關心的「可否剝奪不孝子女繼承權」,具體做法有生前花費或贈與財產,使名下財產歸零,子女自然無法主張「特留分」。倘若子女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父母表示其不得繼承,依法該子女將喪失繼承權。如果只是不孝順或長期不探望等行為,父母也可透過遺囑剝奪其繼承權,但子女尚可主張「特留分」。
兩岸律師楊軒廷呼籲 贈與契約與遺囑的重要性
建議民眾若對財產規劃已有明確想法,應儘早立遺囑、或簽贈與契約,並指定特定人擔任遺囑執行人,以保障自己的財產能夠留給真正重要的人。
本文由《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章點此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 ( 每日限量 1,000 組,不定時放送 ),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