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房價愈漲愈高 她買下新建案交屋後才發現「房屋產權不清楚」

因眼看房價節節高升,小玉生怕日後房價一去不回,便急著將現有手頭資金投入房地產,在一心急著買房的心理因素驅動下,小玉沒有想太多與研究清楚,便買下了一個剛完工的新建案,並且很快地完成付款、貸款與交屋。
但萬萬沒想到的是,小玉交屋後居然發現,房屋產權不清楚,公設更是毫不符合當初的廣告內容。另外,建商使用的建材品質不佳及施工不良,牆壁出現滲漏水及龜裂情形,樁樁件件都讓小玉煩心不已,她該如何向建商主張自己的權益?法律上又有甚麼相對應的規定可供參考?
其實,買方若購買房屋發生上述或其他類似的情形,可以依照《民法》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規定,維護自身權益:
因此根據此規定,又可將買賣中的「瑕疵」分為以下三大類:
(1)價值減損:買賣物的價值降低,導致在市場上的交換價值不如買賣契約時所約定,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等。
(2)效用減損:買賣物的通常效能減損,如漏水、壁癌、海砂屋、山坡地住宅、坪數不足、產權及使用權爭議(二次施工、違法使用)等眾多類型。
(3)欠缺契約預定的保證品質:買賣物欠缺約定時所應達到的功效或品質,如施工使用建材等級與約定不符。
»一般房屋交易時常見瑕疵、注意事項
一般房屋買賣交易上,常見瑕疵及注意事項有以下幾種,說明如下:
1.產權不清: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建商當初收購土地時,產權不清,無法順利移轉給住戶;或是地下室的產權有爭議,例如以少賣多、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等等。因此,購屋時要先看清楚土地建物的產權登記,確實瞭解停車位和車道的產權歸屬與計算方式。
2.坪數落差:不動產每坪動輒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每坪差價核算下來,總價就差很多。實務上也偶有發生,建商坪數計算錯誤,甚至虛灌坪數的情形,因此,若對於坪數是否與約定相符有疑慮時,不妨央請專業丈量人員協助,若發現建物與房屋登記總面積出現誤差,不足的部分,買方也可以請求賣方找補、賠償。
3.施工品質不良:不論是新成屋或是中古屋,經過一定時間的居住使用,若當時施工品質不佳,或超過建商最初保固期,可能會發生房子牆壁龜裂,水管爆管、瓷磚浮凸、瓷磚地板空心等問題,在驗屋時應該一併多加檢查注意,若有瑕疵,第一時間通知賣方進行修繕,若無法修繕,也可請求減價或賠償。
4.漏水、壁癌和龜裂:中古屋最常見的糾紛就是漏水、壁癌和牆壁龜裂問題,老房子難免年久失修,買方看屋前務必睜大眼睛多看幾次,簽約時一定要請仲介或賣方針對屋況詳加確認,對有問題的瑕疵提出修繕或折抵價金的要求。
另外若擔心交屋後不久才發生漏水,買方也可以要求賣方或仲介業者提供一定期間(例如六個月)的漏水保固等服務,增加法律上保護的機制。
再者,常見的瑕疵還有像是公設不足、未完工或違法使用(二次施工)、建物或建材跟原設計不符、凶宅(參考本章第六節說明)、海砂屋(參考本章第六節說明)。
(本文出自《投資有辦法,不動產交易救安心》作者:周念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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