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遺產具俊曄與兩個小孩平均繼承! 律師:如果沒有立遺囑的情形下

知名女星大S(徐熙媛)在日本得流感併發肺炎離世,震驚演藝圈。圖取材自Instagram
知名女星大S(徐熙媛)在日本得流感併發肺炎離世,震驚演藝圈。圖取材自Instagram

大S過世的消息,讓我感到非常突然與震驚。因為大S還很年輕,而且她跟所愛的人具俊曄結婚,正過著自己想要的幸福婚姻生活,突然的「意外」,卻讓她的孩子失去了保護他們的媽媽,具俊曄也失去了愛妻。

由於大S的小孩未成年,配偶具俊曄對小孩來說是繼父(姻親關係),未來要面對到的繼承問題比想像中複雜,需要更多的智慧與包容:

1.大S所留下來的遺產,在法律上如果大S沒有立遺囑的情形下,由配偶具俊曄與兩個小孩平均繼承,也就是每一個人繼承1/3大S的遺產。

2.大S的小孩未成年,雖然不影響取得遺產的權利。但是,遺產繼承是法律行為,相關權利的行使與主張,將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主導,何人擔任大S小孩的監護人,將影響遺產的分配狀況。而且未來管理使用遺產時,孩子的「監護人」有極大的法律權利。

3.由於大S小孩的親生父親汪小菲目前仍生存,在法律上,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民法1089條)。原本大S是兩個小孩的監護人,在大S過世後,原則上就由生父汪小菲擔任監護人,不需要透過法院的訴訟,汪小菲就是大S兩個小孩的監護人。

4.難道大S的媽媽或其他家人不能擔任大S兩個小孩的監護人?除非是汪小菲有「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濫用權利,由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法院裁判改定監護權才有可能改變。

5.就整體遺產繼承分配的結構說來,由於大S跟配偶是在2年多前「再婚」,法定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的金額應該不大,2/3遺產將由大S與汪小菲所生的2位子女繼承。也因此,大S所留下來的遺產的分割方式協商,法律上將由汪小菲代表小孩跟具俊曄協商,分割遺產後,大部分遺產也將由汪小菲「為子女利益」管理使用的機會較高。

6.大S兩個子女的監護人汪小菲、配偶具俊曄,極有可能對於遺產的分配有不同的角度,真需要更多的智慧與包容。

7.有人就開始擔心,如果離婚後若是自己突然過世,不想把自己的遺產交給前夫(或前妻),而想讓未成年兒女繼續依照自己的安排生活,該怎麼辦?

雖然,在子女監護人的安排上,最後過世的父(或母),可以用遺囑指定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但是,先過世的母親(或父親),沒有辦法用遺囑來「阻止」前夫(或前妻)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但是,立好一份遺囑並且指定遺囑執行人,是可以藉由有強制力的管理、分配遺產,讓所愛的人得以確保生活平安。例如:遺囑內容可以設計成遺囑信託,將財產妥善管理,或是禁止遺產分割10年,大致在孩子成年後,孩子才取得遺產,確保遺產運用在未成年子女身上。

◎本文內容已獲 蘇家宏律師 授權,原文出處於此;未經同意禁止取用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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