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共同創業 離婚後股權怎麼分?
小敏和阿強,從校服走到婚紗,是親友眼中的模範夫妻。大學畢業後結婚,婚後兩人拿著資金50萬元創業,從一間小小10坪辦公室開始打拼,20多年努力下,公司市值慢慢成長到5億元,成為兩人最大的資產。其中阿強持股51%並主導經營,小敏持股49%,雖不參與日常管理,但也投入了不少心血。
誰知隨著婚姻走到盡頭,分割這間市值5億元公司資產,成為他們一大難題。不禁讓人唏噓,誰能想到他們未來會走到這一步?從未有所準備,既沒有婚前協議,也沒有針對共同創業的相關協議。現在小敏想法很簡單,離婚後不再參與公司經營,每月爽爽領穩定分紅就好;而阿強則希望保留公司主導控制權。為了找到兼顧公司穩定和雙方利益的解決方案,他們來找我商量,希望我給他們一些建議。
夫妻共同經營公司股權的類型與分配方式
婚後持股的差異
婚後取得的股份或公司盈利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進行分割。若雙方都有經營管理公司,比例通常按照雙方貢獻而定。通常分為兩類,純投資型持股與經營型持股。
1、純投資型持股(出資比例)
僅提供資金、未實際參與經營,股權分配根據資本貢獻,可按資本比例分割;若股權增值過快,需重新計算價值。
2、經營型持股(經營參與度)
投入精力經營公司,可考慮雙方實際的工作與管理貢獻,以保障經營者獲得較多股權。
像小敏和阿強這樣的情況,阿強持有51%是因為他主要負責公司的營運,小敏持有49%則反映她資金與協助。這種股權接近各半的情況會讓離婚分割變得較棘手,因為誰都不想被忽視,也不希望公司因為分割股權而動盪。
股權分割方式
分割夫妻共同經營的公司股權有幾種方式,以下是小敏和阿強可以考慮的方案。
1、公司估值和清算
找專業會計師評估現值,按目前5億市值來分配。這樣做的好處是公平、透明,但估值和清算程序較複雜,且較耗時、費用高,也有可能對公司的經營造成短期影響。
2、股權回購:阿強把小敏的股份買回來
如果小敏同意,阿強可以用市價買回小敏的股份,讓公司所有權回到自己手中。以目前估值,小敏49%的股份價值約2.45億,需籌措大筆資金,解決方式可透過分期付款,降低阿強的壓力,也能保證小敏獲得公平的補償。執行相較直接明確,但是可能影響公司現金流,動用到營運資金。
3、經營管理權的分配
若小敏想保有股份,但不參與經營,可讓阿強掌握公司的經營決策,小敏則每年參與董事會會議,享有分紅權但不涉入日常管理,這樣雙方既可避免經營理念的衝突,也能確保小敏的收益。但須權責劃分明確,較易產生經營衝突,可能不利公司決策效率。
4、公司解散:賣掉公司,大家分錢
若雙方無法達不成協議,下下策是選擇賣掉公司,將資產清算後平分也不失為一種辦法。不過,這種方式適合在雙方確定無法共存或公司已無繼續運營價值的情況下,因為解散公司的過程往往較為複雜,還可能影響到員工及合作夥伴。會損失建立起來的商譽價值,而且執行成本較高。
5、設立「盈利分成」或「退出條款」
若小敏希望退出經營,但仍穩定領取分紅,雙方可設立「盈利分成」條款,保證小敏每月有固定收入,剩餘盈餘由阿強自由支配。這樣既保障了小敏的財務需求,又不影響阿強的經營決策。操作上相對單純,又可以保障穩定收益,降低雙方彼此衝突,較有利公司發展。
6、動態股權分配機制
若雙方同意繼續共同持股,可以建立動態分配機制,根據公司成長情況和雙方的經營貢獻調整股份比例,以保證公司的穩定發展。但執行較複雜,需要持續不斷協調與溝通,容易產生爭議糾紛。
如何挑選?
1、執行難易度排序
從最簡單盈利分成,股權回購,經營權分配,動態股權,公司估值,到最複雜企業解散。
2、考量因素
(1)希望穩定獲利
適合選擇盈利分成或股權回購後的「分紅權」,讓離開經營的一方無須承擔公司經營風險,卻能持續獲利,非常適合希望穩定收益的人。
(2)降低衝突機會
避免需持續協調的方案,適合選擇如盈利分成或股權回購,讓雙方達成明確分配條件,如每月固定分紅或直接買回股份,雙方不再有太多經營上糾紛。
(3)維持公司運作
不宜選擇解散清算,適合選擇股權回購或經營權分配,讓其中一方專注經營,另一方持有或退出,避免經營層面動盪。
(4)控制執行成本
避免複雜估值程序,降低成本,適合選擇如盈利分成或經營權分配,不需精準計算公司目前市值,分配條件明確,既可降低分割成本,又可保持穩定收益。
結論
經過雙方討論,小敏和阿強最終選擇股權分割方式中的第五種方案,設立「盈利分成」,他們約定每月固定分紅協議,保障小敏每月穩定分紅20萬,讓她專注生活,也把經營權交給阿強,讓阿強能全力經營公司,雙方各取所需,實現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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