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119、110突斷線!中華電信線路異常 新北市報案電話一度中斷

桃園狒狒之死登國際!BBC點名台灣1缺失 鄉民酸:讓世界看見台灣

父欠稅418萬遭管收「看新聞才知」…陳庭妮發聲明 曝近年相處狀況

不想背父債兒拋棄繼承...意外發現另有遺產...他問還能反悔嗎?

基隆男子父親過世且留有巨額負債,他選擇拋棄繼承,但之後卻發現父親另有500萬元遺產,他卻無法繼承了。圖為示意圖。圖片來源/ingimage
基隆男子父親過世且留有巨額負債,他選擇拋棄繼承,但之後卻發現父親另有500萬元遺產,他卻無法繼承了。圖為示意圖。圖片來源/ingimage

新聞案例 — 以為只有債務而拋棄繼承

一名住在基隆的李姓男子,父親是一名印尼華僑,來台結婚後僅育有獨子李男,李男平常鮮少與父親連絡,2019年5月,他才從舅舅口中得知,父親已經過世且留有巨額負債,因為擔心要替父親還債,或背上負債務官司,所以他馬上到法院辦理了拋棄繼承。

豈料六天後,父親的委任律師卻上門告知他,李父在台北南港、基隆都擁有千萬房產,扣除債務後至少還有500萬元遺產,聽完後李男立刻趕到法院聲請撤回拋棄繼承,但已經來不及了,最後李父遺產500萬元將由遠在印尼、從未來過台灣的叔叔繼承。

法律視角 — 辦理前想清楚,辦理後無法撤回

「拋棄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的人,依法定方式做出否認繼承效力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應該繼承的人,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被繼承人遺留財產上的一切權利及義務,包含全部財產、債權及債務。如果確定被繼承人的負債大於資產,建議可以直接辦理拋棄繼承。

《人生理財的失落環節──遺產:為人父母與子女都該超前部署的財務課題》。圖/采實文化提供
《人生理財的失落環節──遺產:為人父母與子女都該超前部署的財務課題》。圖/采實文化提供

因為拋棄繼承是無相對人的單獨行為,所以繼承人只要以書面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的意思表示,即產生拋棄繼承的效力,並溯及至繼承開始時其應繼分的歸屬確定,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時,拋棄人就不是繼承人,不繼承被繼承人的任何權利義務。如果繼承人事後反悔,再具狀撤回拋棄繼承之意思表示,也不會產生撤回的效力。

所以繼承人在辦理拋棄繼承手續前,千萬要想清楚,而且要調查清楚被繼承人的財產與負債狀況,不要辦完拋棄繼承才後悔,恐怕就來不及了。

實務上曾發生,辦完拋棄繼承後,才發現被繼承人有自己不知道的遺產存在,那時候想要再撤回拋棄繼承,就不可能了,只能看著遺產讓下一順位的繼承人繼承,空留遺憾。

(本文摘錄自《人生理財的失落環節──遺產:為人父母與子女都該超前部署的財務課題》,采實文化出版,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債務 遺產

延伸閱讀

誰說獨子一定分到老爸遺產?逆子說「這句話」結果芭比Q了

我的遺產我決定?陳松勇想把遺產給外籍看護 結局超展開

看清理財迷思!有錢人開二手車...而你買新車?

不買星巴克、不訂Netflix...專家說理財很簡單?「這件事」才是關鍵

相關新聞

通膨時代還能65歲退休擁3千萬? 專家:每月1萬多…40年可達成!

我時常在提醒,計算任何未來金額的時候,千萬不要忽略了通貨膨脹。3000萬這金額看起來很高,但考慮平均3%的通貨膨脹後,20年後的3000萬價值(購買力)約等於目前的1661萬,40年後的價值約等於目前的920萬,如果你的退休金目標是3000萬,換算下來,你還會覺得很多嗎?

勞退自提6%需要嗎…退休能多領兩倍? 專家提供「3點評估方法」

勞工退休金自提6%退休領兩倍,這是真的嗎?每個人都能領兩倍嗎?

遺產過了十幾年都繼承不了…因大伯嫌不夠! 律師提「3種解決方式」

身為父母,能做的就是立遺囑(做好財產規劃),誰也不想看到日後自己的子女,為了遺產兄弟鬩牆,子女不管大的小的都是自己的心頭肉,希望他們即便不和也不要反目成仇,父母能再為他們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保障他們的情份。

遺產稅不按時處理會怎樣?律師「恐多花錢」:可能有三大損失

一對姐妹花在父親過世後,繼承了父親4263萬多的遺產,但因為沒有按時繳納,166萬的遺產稅加上滯納金變成183萬多元,而執行署在變賣父親股票時,剛好是股價低點,造成姐妹損失…。

信用卡不用就剪…最短過半年「好處」賺更多! 他:對評分不會產生嚴重影響

身上有不會用的信用卡,可以把它剪掉(要剪掉該銀行向下所有的卡),等6個月至1年後...

遺產配偶可先拿50%後…才分其他繼承人? 律師提「四迷思」:非婚後財產

遺產的概念,是指繼承發生時(即死亡),被繼承人名下/甚至非名下但實際上屬於被繼承人所有財產,都包括在內,遺產範圍比婚後財產的概念大很多,所以不能將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直接套用在遺產分配的概念,直接拿一半,會侵害其他繼承人的權利。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商品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