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有氣喘、推給助理 趙正宇涉賄抗告遭駁續蹲看守所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涉賄案,意外查出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收受殯葬業者2千萬元,施壓官員變更陽明山地目,趙正宇原被裁定以100萬元交保,但台灣高等法院上周五以他有高度串證之虞撤銷交保。北院重開羈押庭,以趙涉重罪,且有逃亡、串證等理由裁定羈押禁見;趙抗告,高院今裁定抗告駁回。
檢調多年前起偵蒐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為奪回SOGO經營權,涉透過白手套郭克銘行賄立委,意外查出這起案外案;郭同樣擔任殯葬業者的白手套,找上趙正宇賄賂、請他施壓官員。檢調7月31日搜索時,在趙家中保險箱中查扣920萬現金,一綑一綑的現金上的銀行綁帶與行賄者提領的銀行相同。
原本趙正宇獲100萬元交保,但北檢抗告,高院7日撤銷交保。北院8月8日重開羈押庭,後來裁定趙羈押禁見,趙當天即被送進台北看守所,接著換趙提抗告。
趙正宇表示,未參與、關切陽明山土地案,更對土地是否劃出陽明山國家公園管制範圍一事毫無所悉,那是林家騏擅自與相關官員、業者、其他同案被告接觸、碰面及處理,他全然不知,且他家中查扣的現金也與本案無關。
趙說,家人在國內就業、就學,無國外置產,無逃亡動機、必要和能力,自己又有氣喘、過敏體質,需適當藥物和衣物,無羈押禁見必要。
高院認為,趙的說詞悖於常情,難以相信,從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翻拍照片,可知林家騏曾向趙報告「考察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日期、郭克銘特意傳訊告知、回報業者「趙有與營建署署長見面」及相關進度、索賄等事,可見土地案若無趙的身分、資源介入將無以為繼。
高院衡量趙正宇涉犯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涉收受賄賂金額極高,若將來被起訴、判刑,量刑顯然不輕,趙位居要職,具深厚人脈,名下有多筆房產,自陳曾仲介不動產買賣收取佣金數百萬元,可見資力豐厚,有可能逃亡。
現今通訊軟體發達,高院認為無法排除趙正宇透過遠端登入通訊軟體與證人聯繫勾串,或影響陳述,為確保司法權行使,認有羈押必要,並應予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至於趙正宇以罹有氣喘、過敏體質,需另備藥物、衣物為由,主張無羈押禁止受授物件的必要,但高院認為「氣喘」並非刑事訴訟法規定「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癒顯難痊癒」的情形,且可以藥物控制避免感染,裁定羈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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