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審查 改出席四分之三同意通過

公視第七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昨上午召開審查會議,十五位委員中,五位國民黨推薦的審查委員請假未出席。經近兩小時討論,十位出席委員決議修改議事規則,董監事候選人只要獲「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便通過,但下次開會再進行實質審查。
文化部長李永得會後說,尊重審查委員的決定,但下一步還是須請教法務部的法律意見,他也會持續拜訪朝野各政黨代表溝通。但李也說,五名藍營推薦委員集體缺席想造成審查會議延宕,「這就是赤裸裸的政治綁架」。
本屆審查委員十五人。民進黨立院黨團推舉翁秀琪、黃世鑫、張烽益、陳東升、蘇正平、蕭新煌、王勁力、蔡茂寅等八人;國民黨團推舉廖元豪、包正豪、鈕則勳、陳學聖、胡競英等五人;台灣民眾黨、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推舉羅世宏及謝啟明。昨除國民黨推薦委員未出席,其他十人均出席,超過二分之一出席順利開會,並未流會。
公視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但條文未明定是「全體委員」或是「出席委員」的四分之三。若需「全體委員」四分之三同意才能通過,光國民黨推薦代表不出席,就可刷下所有候選人。歷屆董監事審查會議開會時,均會針對「四分之三」定義討論。
據了解,過去即使審議委員未出席,也會託人代為投票,因此歷屆討論後均以「全體委員」為定義。此次是首次有多名委員集體缺席且未請人代為投票,也是第一次審查委員決議修改議事規則為「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但是否具法律效力,文化部還須徵詢法務部意見。
昨會議一開始,審查委員蘇正平便提出臨時動議,修改議事規則為出席委員的四分之三,讓有意杯葛者即使不出席,審查會議依然可進行、董監事候選人也有通過的機會。
另位審查委員、台大法律系教授蔡茂寅認為修改規則並不違法;但是蕭新煌認為,如果修改為出席委員的四分之三,審查委員便要負擔此一修改的政治責任。蘇正平則認為,審查會有責任不讓公視董事會繼續延宕,應用盡合法方式達成任務、讓董事會順利誕生。
會議主席翁秀琪綜整意見指出,如果修改審查辦法,去年通過的董監事和這一次審查通過的董監事條件不同,就法律層面來說是否有扞格?黃世鑫建議修改為出席委員的四分之三,但下次再召開會議,可尊重未出席審委,讓他們仍有機會參與會議討論。最終此一動議獲七位審委支持、超過在場代表三分之二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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