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會壓軸 國民法官法今拚三讀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結束,為力拚「國民法官法」三讀,院會昨晚再度挑燈夜戰,漏夜馬拉松式表決,昨晚仍在二讀程序中。立法院昨表決通過民進黨團提案,此次會議延長開會時間,直至國民法官法及華航、護照正名公決案都審議完畢。
國民黨昨批,民進黨一九九九年行動綱領聲稱要全力推動陪審制,讓人民進法院確保公正判決,現在卻是朝野四黨團中唯一批評陪審制政黨,「詐騙車手、昨是今非」。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說,民進黨立委不僅二○一五、二○一六年間紛紛提案修法,還跟司改團體簽承諾書,完全執政要全力推動陪審制,結果民進黨立委昨天大部分發言都在痛罵陪審制。
為趕在臨時會結束前通過國民法官法草案,院會昨天上午九時繼續開會,自第廿六條開始逐條討論、表決,但全部條文共一一三條,處理進度緩慢,預計今天三讀通過。
截至昨晚十時,院會共處理七十三個條文。其中二讀通過條文,除法案更名為「國民法官法」,國民法官法庭由法官三人及國民法官六人共同組成,就應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共同進行審判的合議庭;且明定滿廿三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
此外,為了讓國民法官可以全心參與、順利行使其義務,二讀通過條文明定,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於執行職務期間,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機關、學校、團體、公司等應給予公假,並不得以其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等為由,給以任何職務上不利的處分。
二讀條文還規定,任何人不得向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刺探依法應保密的事項,也不能揭露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的個人資料。
為防止發生「預斷」情形,也避免法官與國民法官產生資訊落差,二讀條文也規定,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當檢察官起訴時,應向法院提出起訴書,不得將卷宗及證物一併送交法院。
延伸閱讀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