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症患者 為何進監獄就和進精神病院一樣平常?

雖然少有公開討論,被逮捕入獄逐漸成為思覺失調症患者的普遍經驗了。這是精神醫學界失敗的另一個證明。1990年全美精神疾病聯盟隨機調查的1,401個家庭中,20%的患者過去五年裡曾被逮捕,40%的患者過去曾被逮捕。1985年,洛杉磯針對之前住院過的流浪漢研究發現,76%曾被逮捕。對於思覺失調症患者,進監獄就和進精神病院一樣地稀鬆平常。
過去三十年,被逮捕的思覺失調症患者人數持續攀升。2014 年,治療倡導中心的研究發現,大約20%地方監獄的囚犯和15%州立監獄的囚犯有重大精神疾病。根據各級監獄裡的人數加總,美國監獄裡大約有356,000位重大精神病患。這是待在州立精神病院中病患人數的十倍。
這正是去機構化政策讓成千上萬的精神病患沒有適當醫療和輔導就出院的必然後果。1972 年加州精神科醫師馬克.阿布藍姆森(Marc Abramson)發表數據顯示,隨著去機構化政策的實施,監獄中的精神病患人數激增。阿布藍姆森創造了「精神疾病行為罪行化」(criminalization of mentally disordered behavior)一詞,正確地預測到情況還會繼續惡化。
到了1980年代,已經可以把精神病患直接從精神病院送到監獄去了。132 位從俄亥俄州哥倫布州立醫院(Columbus State Hospital)出院的患者中,32%於六個月內被逮捕。這些人包括思覺失調症、躁鬱症或憂鬱症患者。大部分被逮捕的原因其實就是因為沒有服藥,導致疾病復發的症狀,例如沒穿衣服在街上行走。
大部分被捕的思覺失調症患者都是因為微罪被捕。全美精神疾病聯盟的調查顯示,被捕的20%中,只有2.6%是因為「嚴重暴力或其他犯罪行為」。大部分是因為擅自進入私有土地、打擾到別人、毀壞他人物品、在店內偷竊、酒醉。
家庭無助地看著家裡的精神病患被逮捕監禁,也很痛苦。當然,還有污名化的問題。更糟的是知道病患可能在獄中遭到虐待或攻擊。
少數思覺失調症患者的情況相反。因為很難安置缺乏病識感並且拒絕就醫的患者,也因為可以強制有案在身的精神病患接受治療,現在愈來愈多的政府官員和家屬逮捕精神病患,只是為了讓患者得到治療。一位患者的母親說:「與其等他病情嚴重到發生重大不幸,當患者發出威脅或破壞物品時,許多家屬就會報警逮補他了。」家屬必須讓警察逮捕患者,才能讓患者得到醫療協助。這就是現代精神醫學的可悲狀態。
(本文出自《思覺失調症完全手冊:給病患、家屬及助人者的實用指南》,心靈工坊提供,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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