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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教師遠距教學與臨時人員居隔辦公 免請私人假

彰化縣立學校本周星期一(5月23日)起線上遠距教學,縣政府昨宣布再延長一周,教師都要到校,有些教師的子女年幼,申請在家線上授課,被學校要求依規定請假,引起反彈;縣府人事處今表示,已滾動式修正規定,教師若能證明在家教學,可在學校人事單位核可之下居家上班。
彰化縣線上遠距教學,學生自由選擇在家或到校上課,教師正常上班。有些教師的子女就讀幼兒園和國小,希望能在家授課兼顧在家線上上課的年幼子女,被學校以到校上班,要求依規定請個人事假,這些教師相當不滿,認為在家線上授課是事實,班上學生都透過視訊看到就能證明他(她)有付出勞務,為何還要用個人休假來上班。
另有公部門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居隔7天也要依規定請病假,同樣公部門的公務員居隔有全薪假,臨時人員自知不受公務人員服務法規保障,但同一職場做類公務員的工作,差別待遇仍讓他們感到微心酸。
縣政府人事處處長張正一說,COVID-19疫情當頭,教育部規定如果家有12歲以下的孩子染疫,教師可請公假在家照顧,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的情形下,使用數位學習、線上視訊等方式教學,但應事先經校長同意;這項規定逐漸放寬,家有12歲以下孩子需要照顧,在老師可運用數位學習、線上視訊等方式教學達成教學任務的前提,可從寬認定和居家辦法,但還是需要校長同意。
教育處處長王智弘表示,教育處尊重學校衡量人力調度等狀況作決定,可是希望校長「溫柔」處理教師為了照顧12歲以下孩子,申請在家線上上課、遠距教學的案件。
至於公部門臨時人員染疫居隔7天,張正一說,臨時人員比照勞基法規定辦理,如果能在用數位辦公完成任務並證明有辦公事實,仍可像公務員申請居家辦公,不必請病假或個人休假;疫情可能有高原期,很多情滾動式修正,會做到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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