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12月10日起醫院探病指引再鬆綁 無風險者可免快篩

考量國內疫情趨緩且穩定可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宣布,自12月10日起調整全國醫院探病者之篩檢措施,無新冠肺炎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探視當日可免持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提醒,以下3種情況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如有必要探病時,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
(一)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
(二)自主防疫期間。
(三)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表示,原定12月10日起放寬醫院探病相關規定,開放時程不變,但內容有調整,昨日與醫療院所、各區指揮官,以及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討論後,改為不需出示當日快篩證明,但仍有例外,一是有相關症狀,二為自主防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都要快篩才能探病。本周六開始實施,將行文給各大醫療院所,請醫院能盡快了解狀況,周六實施時會較為順利。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實地探視需求,探病者進入醫院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等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指揮中心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醫院相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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