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若解散 疫苗、藥物不能用?蘇益仁:兩回事

指揮中心將隨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一路開設到明年6月底,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日前指出,因疫苗、藥品和快篩等緊急使用授權(EUA)都是指揮中心存在才能有法規依據,若取消這些醫療物資就不能使用且必須銷毀。但前疾管局長蘇益仁則表示,指揮中心的成立和EUA是沒有關係的,「不懂他們在講什麼」。
蘇益仁表示,指揮中心成立主要是為了統籌各部會且有一個決策中心,而藥證要不要通過主要在於食藥署,就算沒有藥證,只要有緊急需求,需要「緊急使用」也可由疾管署處理。
他說,緊急使用授權(EUA)的法源來自藥事法,是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需要,而非「指揮中心成立」;且指揮中心是SARS後才有的機制,但是緊急使用授權在這之前就有相關辦法存在。
蘇益仁說,當時新冠肺炎疫苗採EUA的方式,主要是因為當時疫情緊急,且沒有可以用的疫苗,但是現在這樣的條件都不存在。就像美國,也在緊急事件後就結束了新冠肺炎疫苗的EUA,BNT疫苗在去年8月已拿到美國正式藥證,莫德納疫苗也在今年年初取得正式藥證。
對於指揮中心硬要留到明年6月,蘇益仁說,因是為了特別預算。當時SARS於2003年7月解散,特別預算還剩下不少,為了消化預算也煞費苦心。現在可能是為了消化紓困條例的特別預算,留到明年6月還可以慢慢消化,而且對執政黨而言「有一筆錢在口袋也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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