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旅宿業擅自收住居家檢疫者 最高開罰1.5萬元

秋冬疫情蠢動,台中市目前已成立22處居家檢疫替代所,共1283間客房,迄今已收住5376名完成入境後的14天居家檢疫。中市府觀旅局指出,現有居家檢疫替代所收住量能足夠,呼籲無法在家居家檢疫者應入住居家檢疫替代所,不可隨意入住供一般旅客住宿的旅宿業或非法日租套房等非核定的居家檢疫替代所,造成社區感染的防疫漏洞。
中市府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為降低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的傳染風險,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嚴格審核居家替代所成立的各項防疫措施,且於成立後,定期於每月辦理跨局處的聯合查核,以確保各替代所的防疫無缺口。目前中市替代所的總收住量足夠因應現階所有中市入境者的居家檢疫需求,此外,也建立有意願成為居家檢疫替代所的旅館業者潛在名單,倘後續有緊急需求時亦可立即擴增收住量能,因應未來不確定疫情。
林筱淇說,不同於其他縣市的防疫旅館,中市的居家檢疫替代所並沒有對外公布名稱。倘有需求的設藉市民可透過民政局、戶藉地或居住地的區公所,中市就學學生可透過教育局,就業者可透過勞工局等單位申請居家檢疫替代所入住。提醒民眾千萬不要隨意至網路或訂房平台訂房,入住供一般旅客住宿的旅宿業或非法日租套房等非核定的居家檢疫替代所進行居家檢疫,讓自己置身受感染風險中,也可能造成社區感染的防疫漏洞。
林筱淇表示,中市府今年9月發布非居家檢疫替代所的旅宿業,不得收住居家檢疫者及隔離者的公告,如果違反擅自收住,經查獲將依傳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裁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裁罰。
觀旅局鼓勵民眾通報、檢舉違規收住居家檢疫者的業者或非法日租套房,避免造成防疫破口。台中市民有居家檢疫需求者,可由其本人或透過親友,於平常日洽相關單位、假日洽1999台中市民一碼通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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