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抗體報告計畫書延遲 衛福部:明天才會送達

彰化抗體血清調查報告出爐,研究審查流程的爭議仍揮之不去,即使強調流程一切合法,各界仍議論紛紛。應於今天提交給衛福部調查的報告計畫書等,由於須經台大校本部發文,將延至明天才會送抵。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將檢視是否符合程序,有瑕疵將會給予輕重不一的處罰。
萬人血清抗體計畫屢遭檢舉,質疑計畫未依照倫委會通過內容執行,甚至連審查都沒有審查。計畫主持人、台大公衛學院教授詹長權強調,研究室通過倫委會審查,而台大的角色在這次是分析資料,一滴血都沒有抽到,也未經過臨床,採檢皆是由彰化衛生局和所有醫療院所去執行。
前台大醫院感染科醫師、負責「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的「林氏璧」於臉書指出,「台大公衛這裡做了極不好的示範。」他說明,該案送台大校總區的台大行為與社會科學倫理委員會,案號是7月送審,通過日期為8月11日,遠遠晚於執行日期。他強調,抽血測抗體,不是常規醫療或防疫需要的抽血,理論上不能事後回溯性,要倫委會通過才能執行。
針對該案爭議,衛福部也在接獲各界檢舉後,於24日發文要求台大公衛說明清楚,原訂3天內提交報告給衛福部。石崇良指出,該報告須經台大校總部發文,將延遲至明天才能收到。至於是否違反規定,他強調,「我們連計畫到底有多大都不曉得,將審視內容後才能說明」。
該案其中一項爭議點為是否符合免審查程序,石崇良表示,依規定免審查有四點條件,其中之一的條件為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公共政策成效評估研究;以此案來說,必須釐清是否由彰化縣衛生局委託台大研究,若是台大主動提起,又未經按程序經倫委會核定,將違反相關規定。
依照人體研究法規定,未通過審查就執行採檢研究,可依22條第1款,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不等罰鍰,嚴重恐強制中止或終止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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