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入境者全普篩沒必要 指揮中心:台灣有檢疫14天

對於近期有學者建議針對所有入境旅客普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表示,普篩或許可以發現無症狀者,但目前自國外入境者都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措施,無症狀者檢疫期滿後仍要再自主健康管理七天,已可有效防堵。
指揮中心也說明,至於國外發生無症狀者導致社區疫情蔓延,係因無落實14天的檢疫措施,或並未針對確診個案接觸者採取14天居家隔離措施等,與台灣現況不同。
指揮中心指出,國內通報個案一旦確診後,不論是否有群聚,衛生單位皆會主動找出符合流行病學條件接觸者(包含疑似無症狀或症狀前期感染者),並含括納入COVID-19分生檢驗,該防疫作為符合世界多數先進國家之檢測策略,並非僅是被動採檢。
指揮中心指出,台灣自今年1月15日公告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持續視國內外疫情、個案疫調結果及相關文獻資料修訂病例定義及通報條件,另於4月1日起放寬社區採檢條件,對於具有臨床症狀的病人,只要醫師認為有檢驗的必要,都可通報採檢,但截至目前國內採檢陽性率約0.6%,遠低於其他國家;如針對無症狀社區民眾進行全面篩檢,可預期其篩檢陽性率極低,不符合篩檢成效。
指揮中心指出,依據約翰霍普金斯(John Hopkins)網站所摘錄世界衛生組織(WHO)今年5月12日建議,各國政府解封前提是「連續14天COVID-19分生檢驗陽性率(test positive rate)<=5%」,意指有足夠檢驗量能把所有具感染風險個案(分母足夠)都含括進入檢驗,即檢驗陽性率夠低,足以有效偵測及發現確診個案。
指揮中心強調,台灣與澳洲、南韓等接近,皆為陽性率小於1%,證實台灣可明確偵測確診個案且囊括納入之檢驗條件具合理性。
指揮中心表示,近期許多研究結果均有共同結論,距離發病日達十天後,或無症狀者距第一次採檢陽性十天後,幾乎已無傳染力,台灣自今年3月19日起,啟動入境旅客全面居家檢疫,對於入境者全面居家檢疫14天後,即使有極少數症狀前期個案或無症狀者個案未被發現,其傳染力已大幅降低或幾乎已無傳染力,造成社區傳播的風險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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