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大陸用語?社群掀起源論戰 考古文揭台灣正確用語才夠禮貌

社群平台Threads近日出現一篇討論商務用語的貼文,有網友認為許多人慣用的「我司」,正確說法為「本公司」,「我司」則是大陸用語,引發逾6千名網友參與留言激辯。多數網友認為「不適合在台灣正式文件中使用」,甚至有網友直言,看到「我司」會「直接封鎖」。兩岸的語文用法差異再度成為熱門話題。
原PO貼出一張公文擷圖,上頭寫道「我司是採用電子發票」,他認為應該改成「本公司」較為禮貌,並在留言區說明,自己習慣在正式文件中使用「本公司」代表公司立場,認為語氣不卑不亢。貼文一出,大批網友分享自己對商務書信用語的理解。
部分網友強烈反對「我司」,「敝司就敝司,本公司就本公司,真的不要再用我司了好嗎!」、「三十年前出社會都是貴公司、敝公司,現在很多人我司是司什麼東西?」、「我看到公司聲明稿整篇寫『我司』直接封鎖」。也有網友幽默道「我司僱我債」、「我司故我在」、「本公司亦在」,讓留言區充滿戲謔語氣。
另一派網友則認為,「我司」在商務慣用語中並非罕見,只是地域差異造成誤解,「我司是香港及中國常見商務簡化用語」。也有人表示:「我們公司一直用『我司』,覺得很好,不會改的」、「相熟同業內部溝通會用我司,正式對外則用敝公司、貴公司」。
律師顏紘頤曾於臉書提及「本公司」與「我司」的語源與用法,指出「公司」的「公」是指共同,「司」是指管理,故「公司」最原始的文義應是「共同管理」之意,演變到後來,就是法人與自然人的區別。
但中國用語把「本公司」簡化為「我司」,強調「司」字摒棄「公」字,偏偏這個「司」是「管理」的意義,所以對外說「我司」,就是向對方說「我這個管理者」,顯然有上對下的意味,而非謙稱或自稱,是搞不清楚「司」本意的用法。
顏紘頤再提到,「司」是政府二級機關部之業務單位,例如「高教司」、「商業司」等等,就是貨真價實的行政管理單位,由他們來自稱「本司」還差不多。若一般公司發給「商業司」的文自稱「本司」甚至「我司」,「叫這些真正的管理者(行政主管機關)情何以堪!」
臉書粉專「老侯 台北會社員」過去也曾寫道,兩岸開放交流前,「我司」不曾出現在台灣媒體,「貴公司」倒是處處可見。根據民國標準用詞,稱自家公司為「敝公司」較為一般;稱「敝號」、「小號」是更早期的用語,大約到了民國30年代還在用。稱對方公司為「貴公司」,更早期則稱「寶號」。這些都有文獻可查,唯獨查不到「貴司」、「我司」。
Google AI也顯示,「我司」源自中國大陸的商務用語,意指「我們公司」,在台灣的商業書信或正式場合使用時,被認為是不夠禮貌、或具冒犯性的用法,因為「司」原指的是政府機關,民間企業也用「我司」會讓觀者產生居高臨下、不夠謙虛的感覺,建議改用「敝公司」、「本公司」,或直接稱呼公司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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