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開車等左轉少1動作吞罰單 老司機:減少交通問題重要習慣

行車時正確使用方向燈不僅能保護駕駛,也能確保周遭車輛安全。一名網友近日在Instagram發文勸世,自己在左轉專用道沒有全程打開方向燈遭到檢舉,無奈表示「見警率都沒這麼高,檢舉狂人到處都有」。根據規定,駕駛人在左轉或右轉時,應於距離交岔路口30公尺前開啟方向燈,未落實將面臨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款。
原PO透露,那天開車時停在左轉車道等待,因為覺得方向燈聲音惱人沒有全程開著,沒想到竟因此遭到檢舉。透過這次經驗,他忍不住提醒所有駕駛,無論紅燈的時間有多久,只要停在轉彎專用道且旁邊是雙白實線,就應該全程打開方向燈,如果不落實,就會像自己一樣遭到檢舉吃上罰單。
影片下方也有網友留言補充,「因為左轉的車子可能會擋住地上的左轉彎記號,後面來的車子會誤以為這一條是直行線。打燈號絕對是幫助減少交通問題的一個重要習慣」、「在轉彎處前30公尺就要打方向燈,本來就是法規,跟你有沒有等紅燈有什麼關係」。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左、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並提前換入正確車道,再行左轉或右轉。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2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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