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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車少做1事…搭計程車5分鐘挨罰3000元 網紅認了:忙講電話

搭乘汽車,無論是駕駛或乘客都務必繫上安全帶。一名網紅發文,稱她快40歲以來第一次被開交通罰單,原因竟然是搭乘計程車沒有繫安全帶,被開了3000元的罰單,因此呼籲網友不管多忙,「上車後一定要先繫安全帶」。
IG上超過5萬粉絲追蹤的網紅「萱萱的萱萱」在Threads發文,她貼出收到交通罰單的照片,顯示扣除手續費後,應繳3000元罰鍰。她表示,活到快40歲第一次被開單,只因為搭乘計程車未繫安全帶,在上高速公路的閘口前被警察攔查,就被罰了3000元。她在回覆留言時補充,「我平常都會繫,這次是因為忙著講電話,上車不到5分鐘,還來不及繫,就被攔下來開罰」,呼籲網友們上車後多忙一定要先繫安全帶。
此文一出,有網友提到司機應要盡到提醒的義務,「法規規定全車必須繫,你上車後司機有口頭告知、標語或者系統提示繫安全帶,抓到就是罰乘客,如果上述都沒有就是罰司機」、「司機沒提醒不夠貼心」、「通常上車,駕駛師傅都會告知要攜安全帶」、「本來就要繫 司機也有告知的義務,照理講司機沒有告知提醒,也要被開罰單的」。
也有網友分享被開罰的經驗,「沒事,我上個月也被開罰」、「那年我23歲也是人生第一張罰單,但我是在我家路口剛上計程車後,不知道哪裡跑出來的警察跟車然後敲車窗」、「我是上個月被罰安全帶沒繫到安全點」、「我上星期平面上國8也有遇到,心想遠遠就看到取締告示牌,拉個安全帶也不用3秒,是抓得到人嗎」。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營業大客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元罰鍰。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或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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