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伊朗外長拒認以色列發動攻擊!譏笑遭擊落無人機像兒童玩具

新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大爆冷門 勞團憂「功德院」再起

五生肖富貴到老、兒孫有福!龍蛇健康佳、豬家庭美滿、「兩生肖」超會理財

日本AV魔鏡號街上車震犯法嗎? 律師揭與「車窗」有關

久保田解釋,如果從外面完全看不到車廂裏面的話,那麼車輛便不會當做公共空間,無論AV魔鏡號震得多麼厲害也不會犯法。影片截圖
久保田解釋,如果從外面完全看不到車廂裏面的話,那麼車輛便不會當做公共空間,無論AV魔鏡號震得多麼厲害也不會犯法。影片截圖

大家知道甚麼是Magic Mirror號(魔鏡號)嗎?如果你秒懂這個名字,那麼你一定是看過不少愛情動作片的「老司機」!其實魔鏡號是一輛由成人電影製造商將貨車改裝的流動攝影棚,最大特色是車身有大型單向透視玻璃,演員拍攝時能看到街道情況,但外面的人卻只能看見鏡子。不過,到底在魔鏡號裏公然在街上發生性行為屬於犯法嗎?有日本節目邀請律師講解各種性罪行的灰色地帶。

日本深夜節目《じっくり聞いタロウ》邀請了話題人氣律師兼YouTuber,今年32歲的久保田康介為大家解答各種關於性罪行的法律知識,其中被主持人問到在公眾地方「車震」到底是否觸犯法例,而AV中經常出現的魔鏡號又是否屬於犯罪行為?他的解答立即引起網友熱烈討論。

3位嘉賓分別對於「車震」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是取決於肌膚的暴露程度,只要穿上內衣便沒有問題;亦有人覺得車震應該包括在公然猥褻罪;也有意見質疑車內算不上公共空間,無論做什麼也不應受刑罰。最後律師說出答案是讓全場人震驚!

根據久保田康介律師的解答,在公眾地方於車上進行性行為是可以構成「公然猥褻罪」,最高刑罰可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不超過30萬日圓!那麼經常出現在AV的魔鏡號不就犯法了嗎?久保田卻解釋指,如果從外面完全看不到車廂裏面的話,那麼車輛便不會當做公共空間,無論震得多麼厲害也不會犯法。不過這只是律師的專業意見,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啊!

久保田解答,在公眾地方於車上進行性行為可以構成「公然猥褻罪」。影片截圖
久保田解答,在公眾地方於車上進行性行為可以構成「公然猥褻罪」。影片截圖

延伸閱讀:

神準!日本占卜師2022「最強運勢生日」排名!MIRROR姜濤竟包尾?

日22歲單親辣媽誘12歲男童性交 漫畫家重現倫理崩壞案揭駭人真相

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律師 性行為 車廂

延伸閱讀

AV版「魷魚遊戲」湧10萬人搶看 網站癱瘓米砂道歉了

妒火中燒!網紅用ipad竊聽妻與男友人對話 槍殺「有說有笑」的2人

她怨小姑累積20套內衣褲才肯洗 還放任寵物在家大小便

20幾歲就敢結婚? 網友揭現實問題:跟買股票心態一樣

相關新聞

造浪者成真!賴佩霞成郭台銘副手 網讚「超猛」許願幕僚有她

賴佩霞早在出演電視劇「人選之人」中,因為演技出色,曾被網友大加讚賞,並要她直接出來選,果然真的「順應民心」,成為總統候選人郭台銘的副手。現年60歲的賴佩霞,最高學歷為暨南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法學博士,為藝人隋棠的婆婆,藝人謝沛恩的母親。此番出戰參選中華民國副總統,將創下台灣首次有演藝圈人士投入參選總統大選的紀錄。

「得正」飲料店紅什麼? 他評這款奶蓋:驚為天人…喝下兩口完全不同感受

得正飲料店最近突然爆紅,身為想減肥但又克制不了美食誘惑的我,必然要嚐嚐看這飲料到底是多厲害?

好市多又出現神品!他買「日本西點禮盒」追劇回神後半盒吃光

知名美式賣場好市多裡面販售的商品包羅萬象,民眾也時常在裡面挖到寶藏,日前有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裡面分享自己買到的零食,吃過之後讚不絕口,引起一票贊同聲浪,還稱是過年送禮好選擇。

買蛋也要看老闆顏值?她自曝因「蛋農太帥」而買它 網瘋喊:想買20盒

消費時,每個人選購商品的偏好都不同,有些人注重價格及整體的CP值、易被產品的包裝設計或行銷手法吸引的顧客也不少。有日本網友就在網上分享,他之所以每次都買同一家雞蛋的理由只是因為「生產者的臉太帥了」,並

網紅飲料店對決!Toyz「拾汣茶屋」CP值贏滴妹「再睡5分鐘」? 男搶頭香:只睡3小時

前電競選手網紅Toyz最近新開飲料店「拾汣茶屋」,試營運就引來大排長龍、飲品「橙芝汗」更成為熱門話題。便有網友將之與網紅「滴妹」所開的飲料店「再睡五分鐘」進行比較。質疑Toyz的店就能將價格壓低,「大家能接受同樣的東西,因為是網紅就賣比較貴嗎?」

驚悚!蛇酒巨蛇塞甕10年 眼鏡蛇「狠瞪前方」嚇壞網民:還活着!

蛇酒被認為是補身良藥,但如果在家中找到這樣的陳年蛇酒,你是否敢打開喝呢?有網民在老家找到2甕擺放至少10年的蛇酒,遂發文問應如何處置,惟由於其中一甕蛇酒中的眼鏡蛇仍然直挺聳立,眼睛像瞪着前方還吐出舌頭,引來網民驚呼「(蛇)還活著!」、「確定牠已經死了?」。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