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因申請租補房租漲6千!他怨房東搞租客 網見電費:已違法

房東因房客申請租補而漲租金,可以檢舉嗎?一位在台中租屋的網友發文,稱今年有租客被房東發現申請租屋補助,房東竟然直接將房租調漲6千元,還說「反正大家可以申請雙租補」,並且電費更被漲到一度6.5元,讓原PO非常困擾。對此,許多網友點出電費6.5元已經違法,可以向有關部門檢舉。
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他在台中租屋,前年租金是7千元、去年漲到9千元、今年房東發現有租客申請租補,於是直接將租金提升至1萬5千元,甚至說:「反正大家可以申請雙租補」。
原PO無奈地表示,他是一個人住不能申請雙租補,並且房東還把電費漲到一度6.5元,他計算了一下,發現房東這樣漲價一個月收入竟然多了12萬元,平時口口聲聲說自己「不缺錢」,卻這樣調漲租金與電費,讓原PO質疑:「為什麼要這樣搞租客?」。
此文一出,許多網友直指電費一度6.5元已經違法,建議檢舉,「租屋電費一度收6.5元不合法,建議保全相關對話、繳費紀錄直接檢舉」、「漲租金我覺得沒問題,電費亂收嚴厲斥責」、「假如你拿到電費單,就能去檢舉」。
根據內政部去年修訂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計費方式除需清楚記載於契約中,電度計費也不得超過當期每度平均電價,非以用電度數計費則不超過每期電費總額,若超收可處3萬至30萬罰鍰。
還有網友點出許多房東想逃漏稅因此限制房客申請租補。實際上根據內政部規定,申請租金補貼是房客的權利,並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若房東進而要求漲租或負擔所增加稅賦,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