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小孩偷拿保全手機「刷1萬3買點數」 家長竟裝傻不處理

一名物業管理員近日在社群平台「爆料公社」發文,分享自己遭遇的離譜事件。他表示,去年(2024)12月底時,一名住戶的孩童趁他忙碌時,私自拿他的手機購買近1萬3千元的遊戲點數。事後,他發現帳單異常,透過對講機請該名孩童的母親下樓溝通,對方當時表示願意負責,並提供聯絡方式。
然而,當12月至1月的帳單於2月初出爐後,物業管理員便依約通知對方,卻發現電話打不通,簡訊也無回應。直到近日,他在上班時巧遇該名孩童,卻被對方冷漠回應:「爸爸媽媽不在,出國去了!」讓他感到驚訝又氣憤。
更令他錯愕的是,後續他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該名母親其實人在家中,並未出國,讓他開始懷疑對方是否有意規避責任。目前原PO仍在考慮是否報警,案件後續發展仍待觀察。
該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認為家長應負責處理孩子的不當行為,建議原PO報警處理,「如果說願意承擔事情跟賠償,那當下直接就賠了,不用等到找不到人還要一直後續聯絡,直接報警處理就好了,拖到後面自己理虧而已」、「支持報警處理」、「調監視器報警!」、「報警!然後跟管委會講,不然有的住戶會亂講話說是你的問題,就算事情鬧大頂多換公司換駐點而已,物業保全現在大缺人,隨便找都有」。
依照《民法》第77條規定,未滿7歲的孩童無行為能力,法律責任應由父母或監護人承擔;7歲以上未滿18歲的限制行為能力人,若未經法定代理人(即父母)同意,則該行為可主張無效。換言之,本案中的孩童即使未成年,仍有可能讓其父母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依《刑法》第335條「竊盜罪」規定,若孩童有惡意拿走物業管理員手機並進行消費行為,則可能構成竊盜罪,若家長拒絕處理,受害者可報警處理,並依民事法律向對方請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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