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李文忠性騷疑雲…傳國防院高層秋後算帳 女員工情緒近崩潰

獨/陸委會四度封殺..上海賞燈團官方又一團被擋理由曝

營養師教吃湯圓元宵4字訣 正餐後吃反而好原因曝

10年前她月薪22K去婚禮包1600元 好姐妹罵爆絕交

網友參加婚禮包1600元被朋友罵了一頓。示意圖/ingimage
網友參加婚禮包1600元被朋友罵了一頓。示意圖/ingimage

婚禮紅包金額會隨著與新人交情不同而有所變動,若是不小心包太少,還可能破壞兩人感情。網友抱怨,十年前一個人參加好姐妹婚禮,當時自己的月薪只有22K,生活費只有10K,因此紅包只包了1600元,想不到對方不滿禮金太少,甚至氣到質問她。其他人則說,1600元是沒有要出席的人在包的,普通朋友至少2000元起跳。

一名網友在匿名公社發文抱怨,她在十年前參加國中認識好姐妹的婚禮,當時兩人認識13年,但因為她的月薪只有22K,繳完車貸只剩下10K左右的生活費,考慮到自己不打算辦婚禮,因此她只包了1600元。

該網友說,她的好姐妹看完禮金簿後,竟打電話來質問自己「為什麼只包1600元?我們這麼多年的姐妹情份只值1600元嗎?」好姐妹把她痛罵一頓,兩人從此再也不聯絡。她無奈表示,「至今我仍然不是很明白,原來我當時包的數字真的那麼不應該嗎?」

其他人則留言「快20年前我普通朋友都包2000了,1600是沒要去的人在包的」、「看場地、看交情,個人沒去的話是2000,本人有去約2600、2800,較ok的3600、好友6600」、「包1600去吃一頓,還要給一盒喜餅,真的虧錢了,交到你這種朋友很倒楣」、「包1600我是在快20年前包,但沒參加婚禮」。

不少人力挺她留言「辦婚禮本來就會有賠的準備,來參加包個一千六,如果考量到人家的難處,我覺得這已經是極限了,還且還一個人去參加」、「1600看清一個人,稱不上好姐妹」、「如果是看金錢在交朋友,我覺得有這種朋友還是不要算了」、「她其實超前部署不想再回包給妳,直接打壞關係就好」。

還有人分享類似經驗,「我二十五年前結婚,同事帶女友包375元,當年在台南大飯店宴客,一桌一萬未含酒水未加服務費,現在兩人定居荷蘭。這375便成了他們的代號」。

婚禮 紅包 結婚

延伸閱讀

私校退場悲歌!最後稻草壓垮苦撐店家 附近商圈狂倒近20家店

澳女為躲袋鼠開車撞民宅 幸運被iPhone這功能救一命

來台2年仍難適應!陸生驚「台日不是同層次」 網:沒能克服都走了

住青埔1年發現「8大奇觀」 在地人點頭:現在才發現?

相關新聞

讚!小兄妹坐高鐵博愛座...見孕婦即熱心讓座 女童1動作暖哭網友

讓座理應發自內心,真誠行為才是暖心!台灣有女生表示,日前見到有2兄妹坐在高鐵博愛座(港稱「關愛座」),母親則隔着走廊坐在另一側,正忙於處理其他事情,其間有1名孕婦上車,女童見狀打算讓座,但遭到孕婦婉拒

純情男暈船「按摩店小姐」 想追人被1句話擊沉 網嘲諷:沒離開新手村

不少地方提供「打飛機」服務,但切忌「暈船」!臺灣1名男子在網上表示,去年底光顧「半套店」,雖然提供尺度較大的性按摩,但他聲稱「只有去純按摩聊天,跟稍微抱抱一下」,沒有脫褲子進行下一步行動,隨後認識1名按摩女生,竟然一見鍾情,甚至沒有尋找其他女生。由於女生說過「只有做手而已」,讓男子一直以為她只是接半套,直到1次大家聊天時,對方懷疑脫口而出,表示有客人會故意撕開保險套前面位置,男子才知道對方一直提供全套色情按摩服務,形容「心中的小世界有點塌掉,覺得很像被騙了許久」。

亂倫?偷聽到男友「第1次」對象 女友崩潰哭:好噁心

不少家庭組織也鼓勵父母及早向子女施行性教育,協助建立正確性觀念。臺灣1名女子在網上稱,偷聽到男友和家人的對話,意外揭發男友當年把第一次竟然獻給母親,原因是「媽媽要教他」,讓她無法接受,網友紛紛指「噁心死了......這算亂倫」、「這行為在臺灣是犯法的喔」,亦有別人質疑事件真確性,不排除有人虛構。

她開心網路交友遇天菜 卻因對方車子「心涼」退縮…網勸:勇敢點

現代人有許多都是透過交友軟體尋找另一半,但也不免因為網路與現實的不同而有落差感,日前網路論壇上就有一名女網友分享了自己網路交友的經歷,引起許多網友留言回覆。

她在日本「私處痛到不能走路」被急診拒收 回國就醫嘆:出國才知台灣有多好

台灣醫療備受讚譽,尤其是出國之後更加有感。近日有名女網友發文敘述自己在日本和台灣就醫的經驗,有感而發台灣的醫療對病患真的很友好,感謝醫療人員的努力和辛勞。

布萊N機票又出現「SSSS」!內行人曝1類人中獎率高:登機恐被抓下來

「機票達人布萊N」7日從桃園機場搭乘達美航空首航班機,飛往美國西雅圖,沒想到登機證被蓋了神祕的「SSSS」,必須進行高規格二次安檢,讓他哀號「已經不是第一次中獎」。貼文一出後,意外釣出不少苦主。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