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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怨提早30秒打方向燈遭檢舉 反被網友大噓「很煩」
不少駕駛人在轉彎或變換車道時,因為忘記或是太晚打方向燈而遭開罰,但若是過早指示,也恐有違規之虞。日前有網友抱怨,他提早多打30秒的方向燈,告知後方車輛自己即將前往的方向,卻反被拍照檢舉,讓他十分氣憤,「請問這樣的檢舉真的合理嗎?」
原PO在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他2月下旬行駛國道1號南向路線時,希望藉由提早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先有所準備,想不到貼心舉動卻被以未有轉彎、變換車道行為使用方向燈為由,被拍照檢舉,讓原PO感到相當委屈。
然而,底下網友普遍不領情,認為此舉造成麻煩,「這種駕駛人真的令人蠻困擾的,旁邊車道都空了也不換車道,然後我也不敢超車」、「路上常看到打方向燈(打右轉燈)打了3、4個路口,最後給我來一個神之左轉,不然就是一路直騎了10分鐘,他老大爺還打著方向燈的」、「我常常遇到打左轉方向燈,然後右轉的」、「這種的真的很討厭!跟在後面無所適從!」。
也有人緩頰,「不依規定打方向燈,那是否有規定方向燈最多只能打幾秒,還是警察大人說了算 ,開單總是要有明確的依據,老是叫駕駛人自己去申訴,大家都很閒嗎?」、「總比不打方向燈的還要好了,想路邊停車就停,方向燈也不打,想轉彎就轉彎,方向燈裝飾用」。
事後原PO補充解釋,當時是從國道8號南下台南新市的支線道,故提早打方向燈通通知,且該處為單向道,「不懂後方來車他能有什麼不知道反應的」,並接著指控檢舉者為了讓行車紀錄器拍到車牌號碼,跟車過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反而比較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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