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幣流專家陳梅慧國道遇劫爆陰謀論 家屬悲痛發聲:盼檢調給交代

同樣瓶裝水 超商和檳榔攤差價高!網友揭內幕:黑心食品

不同品牌、通路販售的瓶裝水價格都不一樣。圖/ingimage
不同品牌、通路販售的瓶裝水價格都不一樣。圖/ingimage

瓶裝水的成分一樣,但不同品牌、通路販售的價格卻不一。一名網友提及,超商以及檳榔攤販售的瓶裝水比例差價高,問道「超商算暴利嗎?」引起許多網友討論。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系知識家」指出,一般飲料在超商或是檳榔攤,都是賣一樣的價格,但一瓶台灣產的600cc瓶裝水,檳榔攤賣10元,買一箱24瓶只要80元,換算下來每瓶不到4元,超商卻賣17元。原PO疑惑指出,為什麼瓶裝水會有這樣的差價?

一瓶台灣產的600cc瓶裝水,檳榔攤賣10元,買一箱24瓶只要80元,換算下來每瓶不到4元。圖擷自爆系知識家
一瓶台灣產的600cc瓶裝水,檳榔攤賣10元,買一箱24瓶只要80元,換算下來每瓶不到4元。圖擷自爆系知識家

有網友指出,兩家賣的瓶裝水其實味道不一樣,「水的味道有差」、「檳榔攤的你可能會喝到自來水過濾的水,連水源都很可怕的,那種便宜的跟一般通路常見的,喝起來有差」;一些網友表示,製造商、銷售商也是造成差價的原因,「水源、成本、製造公司」、「品牌跟地下水、自來水差別」、「水也有分礦泉水、純水製作成本有差」、「超商賣的礦泉水幾乎都是大品牌,有廣告的成本」、「超商和檳榔攤店面租金也有差」。

不過,有網友提醒,市面上有許多不合格的瓶裝水,「新聞有報過,很多品牌不合格,而且水的來源也有差別」、「不止考慮水的問題,還有瓶子本身製造剩餘的塑膠微粒更可怕」。

根據過往新聞報導,檢警曾發現不少黑心礦泉水事件;行政院《食品安全網》也提醒,民眾購買瓶裝水時,可留意台灣製的瓶身有沒有明確標示「水源別」及「水源地點」。若水源別不是使用自來水,業者就得要標示水源出處(即水源地點)及經濟部核發的水權狀數號。

品牌 塑膠微粒 超商 食品安全

延伸閱讀

喝汽水打嗝賺1600元!她看職缺心動 網曝真實經歷:差點沒命

夏天沒用完的防曬油別丟 靠它輕鬆去除貼紙痕和油性筆跡

柑仔店什麼飲料必買? 這些商品勾起網友回憶:萬年不敗

開箱影片/Google Nest Hub第2代秀黑科技 可偵測睡眠品質、少這一點留憾

相關新聞

讚!小兄妹坐高鐵博愛座...見孕婦即熱心讓座 女童1動作暖哭網友

讓座理應發自內心,真誠行為才是暖心!台灣有女生表示,日前見到有2兄妹坐在高鐵博愛座(港稱「關愛座」),母親則隔着走廊坐在另一側,正忙於處理其他事情,其間有1名孕婦上車,女童見狀打算讓座,但遭到孕婦婉拒

純情男暈船「按摩店小姐」 想追人被1句話擊沉 網嘲諷:沒離開新手村

不少地方提供「打飛機」服務,但切忌「暈船」!臺灣1名男子在網上表示,去年底光顧「半套店」,雖然提供尺度較大的性按摩,但他聲稱「只有去純按摩聊天,跟稍微抱抱一下」,沒有脫褲子進行下一步行動,隨後認識1名按摩女生,竟然一見鍾情,甚至沒有尋找其他女生。由於女生說過「只有做手而已」,讓男子一直以為她只是接半套,直到1次大家聊天時,對方懷疑脫口而出,表示有客人會故意撕開保險套前面位置,男子才知道對方一直提供全套色情按摩服務,形容「心中的小世界有點塌掉,覺得很像被騙了許久」。

亂倫?偷聽到男友「第1次」對象 女友崩潰哭:好噁心

不少家庭組織也鼓勵父母及早向子女施行性教育,協助建立正確性觀念。臺灣1名女子在網上稱,偷聽到男友和家人的對話,意外揭發男友當年把第一次竟然獻給母親,原因是「媽媽要教他」,讓她無法接受,網友紛紛指「噁心死了......這算亂倫」、「這行為在臺灣是犯法的喔」,亦有別人質疑事件真確性,不排除有人虛構。

她開心網路交友遇天菜 卻因對方車子「心涼」退縮…網勸:勇敢點

現代人有許多都是透過交友軟體尋找另一半,但也不免因為網路與現實的不同而有落差感,日前網路論壇上就有一名女網友分享了自己網路交友的經歷,引起許多網友留言回覆。

不如像Kelly a繼續當公主!務實女怨勤儉持家卻不被疼愛

「流水席之亂」引起輿論熱議。有女網友在「匿名2公社」表示,與先生正處於想離婚階段,她怨自己雖然從婚禮、結婚、婚後都沒有像Kelly a那樣大吵大鬧,但並未因此得到幸福,一路走來讓她大嘆:「真的不如像Kelly a這樣繼續當她的公主」。

流水席之亂 網:全台8到9成女生都像「輔大陳若儀」

一名自稱擁有「輔大陳若儀」稱號的準新娘,透過社群網路批評未來婆家打算舉行流水席婚禮,引起輿論熱議。在第9集疑似是小姑出面爆料,這婚應該結不成之後,有網友在「匿名2公社」表示,「其實目前全台大概8到9成女生都會出現Kelly a的行為,連在貼文底下酸Kelly a的也大多是,她們只是暫時把雙標人格隱藏來。」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