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男子違規超速控警搶錢 討拍不成反被痛批:活該
每年交通違規中超速的案例居高不下,政府為維護交通安全而嚴格取締。但有一名男子表示,自駕摩托車僅僅超過速限18公里,為何還要抓?直呼警察搶錢,然而發文討拍不成反遭網友怒罵撻伐。
一名男子於「爆怨2公社」發文表示,日前收到超速違規的罰單,雖自認摩托車騎太快有錯在先,但速限60公里僅超過18公里,令原PO直呼警察搶錢,超過18公里也要抓!同時也在文章中痛罵表示,「酒駕罰了沒?性侵殺人犯罰了沒?暴力討債集團罰了沒?貪污肥貓罰了沒?」,文章發布後尋求認同不成,反倒引發網友眾怒。
有網友表示,「性侵貪污暴力討債是刑事警察辦的,開你罰單的是交通隊警察,你又怎麼知道人家酒駕有沒有罰犯罪有沒有抓,成年人了自己犯錯還要牽拖別人嗎?」、「超速被罰有什麼好抱怨的!」、「版主的恥度非常高,佩服」、「限速60最多只能騎到70,71就拍了,這次算是買經驗了」、「超速1公里都可以開罰單了,10公里是儀器誤差放寬,還是趕快去繳罰單吧!」、「你的快樂表表速應該已經85以上了!」、「幸好你還可以發言,萬一哪天被超渡,想繳錢解決都沒辦法!」。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