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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機車後座睡著母尋求協助 警察回應:我們沒有義務
俗話說「警察是人民的保母」,但真的是民眾有所求,警察就必須使命必達嗎?近日有位媽媽在網路上發文表示,騎車時孩子在後座沉睡,在叫不醒的情況下,只能前往附近派出所尋求協助。在詢問警察過後,卻只得到「這裡是警察局,這裡不是托兒所,我們沒有義務要載妳孩子回去」的回覆,使這位媽媽無奈表示「所謂的人民保母,能否將心比心?」
原PO於14日在「爆料公社」上發文表示,因騎車去樹林後站夜市買晚餐,後座的小孩已沉睡並往後仰90度,且不時的搖晃著,才不得已向警察局求助。她也強調「如果能不影響到孩子的安危之下,我能自己處理的話,還需要尋求協助嗎?」,表示對於警察的態度感到不解。
原PO在文末補充,一個三歲的小孩,不能獨留在家,買個晚餐睡著又危險,到警局「尋求建議」或「協助」卻又被兇。同時她也提到,了解警察沒這個義務,但若今天孩子沉睡在機車上,難不成要等出事了才願意受理案件嗎?使她氣憤的向網友們提問「這是該名員警該有的回覆嗎?」
此文一出,多數網友表示,「有一種交通工具名叫計程車又稱小黃」、「警察可以幫妳處理緊急狀況,但不是可以幫妳處理私事的,妳應該請計程車載送兒童回家,如果錢不夠跟派出所借個200元來日歸還,警察應該不會拒絕」、「警察不是私人保母,這回答沒錯」。
但也有留言表示,就算警察沒義務協助,但口氣的確有待加強,「員警的態度真的有待加強,辛苦這位媽媽了」、「不管什麼職業都有熱心或冷漠的人,只能說剛好遇到不對的人」、「口氣是差了點」、「警察是人民的保母,在怎麼樣也不該口氣那麼差,可詢問是否需要協助叫計程車也可以,這也是一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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