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靡一時!這些爆紅美食淪過氣商品 網遺憾「1美味」再也吃不到

有網友點出曾爆紅卻已經過氣的食物。圖為胖老爹。圖片來源/臉書專頁
有網友點出曾爆紅卻已經過氣的食物。圖為胖老爹。圖片來源/臉書專頁

許多人氣美食剛推出時都會掀起一波搶購潮,但時間一久卻逐漸淪為過氣商品,近日一位網友就盤點出3種過氣食物,分別是「雷神巧克力」、「胖老爹美式炸雞」和「髒髒包」。此貼文引起眾人共鳴,也紛紛指出其他過氣食物,包括「葡式蛋塔」、「蜜糖吐司」等都榜上有名,更有不少人懷念起髒髒包的美味。

一位PTT網友以「那些年爆紅,現在卻過氣的東西」為題發文回憶,過去來自日本的「雷神巧克力」相當受歡迎,大家都會衝到7-11瘋搶,甚至相揪一起團購;還有「胖老爹美式炸雞」,以前都一定要先打電話預訂,不然現場經常要等超過一個鐘頭;另外,韓國點心「髒髒包」也曾流行一陣子,當時去麵包店或甜點店很常看到。然而,如今這些食物都不再像以往受到歡迎,他也好奇詢問,還有哪些人氣食物已經過氣。

貼文底下引來許多網友熱烈討論,「黑糖珍珠算嗎?感覺有一陣子超多飲料店都在推黑糖珍珠」、「義美厚奶茶」、「還有漸層飲料,有一陣子都會自己做」、「清心福全翡翠檸檬」、「鮮芋仙」、「葡式蛋塔」、「松露巧克力」、「古早味蛋糕」、「好奇生吐司現在還紅嗎」、「牛角麵包、菓風小舖」、「蜜糖吐司」。

也有人指出,其實有些食物還是很受歡迎,「是因為台灣雷神沒有那麼多口味吧,日本雷神有很多口味,去日本會特殊口味的來吃」、「雷神我依舊很愛」、「胖老爹還是我聚餐必帶的食物耶」、「胖老爹還是會買」。

更有人不禁懷念起髒髒包,「好想念髒髒包」、「現在要去哪裡吃髒髒包?」、「我還是好想吃髒髒包唷,可是後期髒髒包不知道怎麼了,一路漲到70+,然後就再也沒賣了」。

有網友點出曾爆紅卻已經過氣的食物。圖為「髒髒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有網友點出曾爆紅卻已經過氣的食物。圖為「髒髒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有網友點出曾爆紅卻已經過氣的食物。圖為雷神巧克力。7-ELEVEn提供 王韶憶
有網友點出曾爆紅卻已經過氣的食物。圖為雷神巧克力。7-ELEVEn提供 王韶憶

7-11 PTT 團購 胖老爹

延伸閱讀

菜單寫滿神秘代碼「X○△+−ㄐ」 顧客笑了:點完考試都滿分

目睹超商包裹「被又摔又扔」民眾爆氣po文反被酸:嫌就別用

拆開乖乖包裝「近3分之2」都空氣⋯ 他大嘆:買了個寂寞

花椰菜洗出一堆蟲他崩潰「怎麼洗才輕鬆?」 內行人推薦一物加水

相關新聞

藝人的烏龍死訊 讓人回憶他在歌壇的輝煌紀錄

近日一場消息誤傳的風波,讓「劉文正」這個名字再度攻上了所有主流媒體的版面。現在大約三十歲以下的年輕朋友,很有可能只是曾經聽聞這個名字,但是對他是誰、做過甚麼,或許也只有很微薄的印象;更遑論去理解劉文正在他的全盛時期,在電影與音樂等領域當中所創下的輝煌紀錄,以及當年風靡萬千少女的王子形象。

仙氣逼人!「最美小龍女」李若彤 

金庸武俠小說《神鵰俠侶》多次改編拍成電影與電視劇,而歷代小龍女各有特色。1995年由古天樂與李若彤主演的版本,被網友視為經典版本之一,其中李若彤將冷若冰霜的小龍女演得恰如其分,而被譽為「最美小龍女」,迄今無人能取代。

從玩具王國到破產 「玩具反斗城」夾縫中求生來台開設35年!

玩具反斗城的開創可以追溯到1948年,是由一位退伍軍人查爾斯·拉扎勒斯在美國創立。他在戰後意識到,嬰兒潮時代將帶來對玩具的巨大需求,於是開始將他的嬰兒家具店轉型為玩具店。這一轉型非常成功,使得玩具反斗城迅速成為了玩具零售業的領導者。

大統百貨火災後崛起?老高雄人的潮流聖地「新堀江商圈」

1975年高雄大統百貨的出現,帶起了新興區的發展,讓中山路與五福路等路段租金高居不下,成為高雄當年最耀眼的地段王。高雄大統百貨向外延伸的街道:新田路、玉竹街、中山路、林森路、仁智街等地,逐漸冒出許多新潮又時尚的商店,商業活動越趨熱絡,這也是最早的「大統五福商圈」,大部份高雄人熟悉的「新堀江商圈」也是從五福商圈分化而來。

劉德華、柯受良、吳宗憲合力演唱《笨小孩》 黃金組合背後竟有故事

華語樂壇上,無論是台灣、香港,都有讓台灣歌迷們印象深刻的金曲,其中在1998年,劉德華、柯受良、吳宗憲等3人合作的歌曲《笨小孩》,由於歌詞有趣,再加上特別的黃金組合,讓歌曲發行一炮而紅,在1998年,獲得第21屆十大中文金曲的優秀國語歌曲獎。

高雄市率先引進水陸觀光車 「鴨子船」從熱潮到寂寥

水陸兩棲運具(鴨子船)在國外旅遊是很熱門的旅遊方式,尤其是近海的國家如日本與新加坡都很受歡迎,2010年高雄市率全台之先,引進全台唯一的水陸觀光車,在蓮池潭首次的風光下水,原本是在路上跑的車子,可以直接下水,變成水中行駛,讓岸邊站著的民眾跟船裡坐著的乘客都驚呼連連。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